5月15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日前,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促进健康县城建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

  实施方案继续实施“饮净水、控噪声、防近视、护老人、食安康、强体魄、约家医”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由1个总方案、7个子方案和38项具体的目标任务表构成,主要聚焦环境危害因素治理、“一老一小”健康、食品安全、健康生活方式、健康管理等内容。

  记者了解到,控噪声是第三轮(2025—2027年)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中的一项。从2020年以来,云南省开始在全国创新实施两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在全国率先全域打造健康县城,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噪声污染防治延续前两轮治理成果,通过坚持分类治理,持续深化噪声污染防控。

  工业企业噪声:将噪声排放纳入排污许可管理,2023年起要求企业申报噪声数据并开展自行监测,同步推广吸声、隔声等技术改造。建筑施工噪声:推行“低噪工艺+夜间审批制”,要求施工方制定降噪方案,优化运输路线与作业时段。交通运输噪声:在公路规划中预留防护距离,推广声屏障、生态隔离带等工程措施,公安机关持续打击“飙车炸街”违法行为。社会生活噪声:将噪声管控写入《云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广场舞活动区域、时段及音量标准,对高噪声设备实施封闭管理。

  发布会现场通过公布的数据给出了上两轮噪声污染防治的成效:云南省已建成覆盖129个县(市、区)的声环境监测网络,布设18327个监测点位,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实现功能区自动监测全覆盖。2024年监测数据显示: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达标率为98.8%,夜间达标率为94.9%,较2022年分别提高1.9个百分点和3.6个百分点;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加权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1.2分贝,较2022年改善0.78%;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4.4分贝,较2022年改善0.46%。全省声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并呈现持续改善态势。

  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州市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结合各类噪声特点,分类管控、综合施策、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健全噪声投诉处置机制。将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执法活动纳入执法检查计划,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执法部门之间沟通衔接,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强化噪声投诉处置,提高执法效能。

  记者 起朝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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