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绿灯

是车辆和行人经过红绿灯路口的

基本常识和要求


然而总有一些行人

无视交通信号灯

不顾红灯指示肆意穿行

成都交警果断曝光一批

行人闯红灯

横穿马路的交通违法行为

看看是谁“上榜”了?



交通违法者:刘某

所属社区:武青西一路社区

违法行为:行人闯红灯

违法时间:2025年5月12日

违法地点:二环路东三段与新华大道双林路路口


交通违法者:李某某

所属社区:仁里社区

违法行为:行人闯红灯

违法时间:2025年5月12日

违法地点:晋康中路与永康路交叉路口


交通违法者:张某某

所属社区:仁里社区

违法行为:行人闯红灯

违法时间:2025年5月12日

违法地点:晋康中路与永康路交叉路口


交通违法者:渝某某

所属社区:迎江社区

违法行为:行人闯红灯

违法时间:2025年5月12日

违法地点:新下街锦尘街坊门口


交通违法者:梁某某

所属社区:府河社区

违法行为:行人闯红灯

违法时间:2025年5月12日

违法地点:新下街锦尘街坊门口



交通违法者:杨某

所属社区:新华社区

违法行为:行人横穿道路

违法时间:2025年5月12日

违法地点:双庆路与二环路东三段路口


交通违法者:张某某

所属社区:沙堰社区

违法行为:行人横穿道路

违法时间:2025年05月12日

违法地点:武侯区果盛路


交通违法者:周某某

所属社区:太平社区

违法行为:行人横穿道路

违法时间:2025年05月12日

违法地点:武侯区果盛路


交通违法者:张军,李乐

所属社区:永丰社区

违法行为:行人横穿马路

违法时间:2025年5月12日

违法地点:益州大道北段


交通违法者:巩某某,王某某,黄某某

所属社区:盛乐社区

违法行为:行人横穿马路

违法时间:2025年5月12日

违法地点:剑南大道中段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 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违者处警告或5元以上30元以下罚款。

闯红灯、横穿马路

不但影响着城市形象

严重威胁着道路交通安全

更易引发交通事故

正确的过马路方式

大家都应该知道!


1

有信号灯的路口 切勿闯灯

行人通过路口时,要时刻注意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牢记“红灯停,绿灯行”的通行规则 ,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切勿闯红灯通过路口。

2

无信号灯路口 切勿抢行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行人应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观察来往车辆情况,不与机动车争抢,在确认安全后才可通过。

3

过马路必须走过街设施

过马路必须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如果没有上述过街设施,须事先看清左右来往车辆,待车辆通过后垂直横过道路,不要追逐、猛跑,也不要在路中突然回头走。

4

严禁攀爬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

有时候个别行人为了省事儿就冒险走“捷径”,这是很危险的行为。行人因为不想多走几步路而去翻越护栏,最终可能导致难以想象的伤害。

5

不追逐打闹 不低头玩手机

过马路是关乎个人生命安全的大事,过马路时不要嬉笑玩闹,也不要低头看书或玩手机,这些行为随时可能导致意外伤害的发生。


生命只有一次

永远不要心存侥幸

红灯停绿灯行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希望大家能够做到

“心中有红绿灯”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 | 成都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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