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陵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刑侦大队密切协作,查清一起盗窃案。
根据报警人杨某的陈述,其是龙陵县龙山镇云山社区永易贸农产品收购站的经营者。近几个月,收购站香果(用于榨油,5元至6元一公斤)堆料场内的香果数据总是对不上,好像丢失了,请公安机关调查。
经进一步询问得知,该收购站的香果堆料场平时没有专人看守,最近数量较大的购进并不多。民警通过反复梳理核对,发现前来出售香果的人中,龙江乡的杨某芹交易次数较多,并且每次交易,都是杨某芹把香果直接运到堆料场,然后再到收购站让杨某称量后结账,总计交售6吨,拿走3.9万余元货款。
经过调查,民警发现杨某芹在该收购站附近打工,从没有外出收购香果。民警立即找到杨某芹,经调查,杨某芹因在附近打工,发现该收购站香果堆料场无人看守,随即多次潜入堆料场,把堆着的香果装入口袋运到住处,几天后再到该收购站让杨某过秤称量、出售结账,实则就是把收购站的香果卖给收购站,用别人的货赚自己的钱。截至事发时,已经作案20余次。
杨某芹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记者 张恒 通讯员 洪济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