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优待证为什么是由各省市自治区的事务厅局发放,而不是由退役军人事务部发放呢?


我们可以看到,退役军人优待证的正面有个发放单位,是各省的退役军人事务厅。大家可能会疑惑,这本该是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工作,为啥由事务厅来发放,而不是事务部呢?就像我们的“光荣之家”牌子,是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监制,但由各省人民政府来发放。

我们知道,退役军人的很多优待项目,都需要各省人民政府出台具体规定。或许从这个角度来说,由各省发放优待证,是因为这样更符合各省的优待政策。要是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作发放优待证,那就意味着全国享受一样的优待政策了。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现在最关键的一点是,在优待证制作发放的政策里,你在哪个省办理优待证,就享受那个省出台的优待政策。至于能否享受其他省份的优待政策,要看当地政策是否对全国退役军人适用。


比如说,我持有四川的优待证,在四川可以享受四川的优待政策。但我到江苏去,如果江苏的优待政策对全国退役军人适用,我才能享受;要是只对本地退役军人适用,那我就享受不到。这个道理很简单。

大家说是不是这个道理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郑重声明:本人纯属“野生博主”,既非军转部门工作人员,也非行业领域专家,只是一名退役军官,所有推文均为个人推断和经验分享,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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