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举报人提供执行到位金额20%的奖励....
悬赏通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邹焕萍与被执行人莫俊鸿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莫俊鸿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邹焕萍提出悬赏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财产,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莫俊鸿,男,1985年12月16日生,汉族,户籍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百寿镇朝阳村桥头屯10号,现称住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长虹路万科城南区14栋3903号,公民身份号码:450326198512161837。
二、案件信息:执行案号为(2025)桂03执恢16号;执行标的金额约24万元及利息。
三、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被执行人莫俊鸿履行完毕所有法定义务止。
四、悬赏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向本院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且真实有效的(其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待处分的财产除外)被执行人莫俊鸿的财产线索,使得本案申请执行人邹焕萍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邹焕萍承诺为举报人提供执行到位金额20%的奖励。
本院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对举报人依法予以保护,但禁止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773-8988093、0773-8988250
联系人:王法官、王法助。
举报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榕荫路5号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308办公室。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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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自己的信誉,也给债权人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大家一定要清清白白做人。
▍内容来源:桂林中院
▍图片来源:见标注(其余源于网络)
▍图文编辑:一片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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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晃任律师
广西瀛桂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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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律师专注于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劳动法等领域,任桂林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有需可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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