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管局九江市监所查处一起特种设备违法案件,对涉事叉车经营部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日前,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管局九江市监所收到里水市监所的一宗线索移送,反映里水某企业从九江辖区的佛山市南海区敦瑞达叉车经营部购进一台叉车,但由于出厂资料不全、售后脱节等原因导致该台叉车迟迟未能登记上牌

九江市监所立即对该叉车经营部开展检查,发现其主要从事叉车销售业务,销售的叉车属于《特种设备目录》中“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范畴,但该叉车经营部在销售叉车期间,未按照规定建立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内部管理“松散乱”,购进时验收敷衍随意、销售台账过于简单,导致叉车因出厂资料不齐全、涉假而无法办理登记上牌。


为此,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该叉车经营部于限期内完成整改。但经复查发现,该叉车经营部超过整改期限仍未按规定建立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九江市监所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约谈和督促整改,该叉车经营部最终完成闭环整改,现已按规定建立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并承诺今后加强内部制度管理,严格落实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和完善销售记录台账。


为此,市监所提醒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不仅是使用单位的责任销售单位也责无旁贷,不能认为“一卖了之,万事大吉”!各特种设备销售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知识链接

特种设备销售单位为什么要建立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原因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01确保设备合法性与安全性

通过检查验收记录,可验证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包括设备质量、安全附件是否齐全,以及设计文件、合格证明、监督检验证明等资料的真实性。例如,二手设备需附有原使用登记注销证明、定期检验报告等文件,否则不得销售。此举能有效防止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

02实现全过程可追溯管理

销售记录包含设备来源、销售对象、交接文件等关键信息,形成完整的追溯链条。一旦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可通过记录快速锁定责任环节,便于监管部门调查和追责。

03履行法定合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要求建立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未建立或未执行将面临行政处罚。未建立制度的,最高可罚10万元。

04保障用户权益与社会公共安全

销售记录的完整性直接关系到使用单位后续管理。例如,设备移交时需提供完整的资料文件,否则使用单位无法办理登记和定期检验。同时,该制度从源头阻断了非法设备流入市场,降低因设备缺陷导致的安全事故风险,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特种设备销售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

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销售单位未建立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或者进口特种设备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的,责令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信息、图片来源:南海区市场监管局九江市监所

编辑:李焕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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