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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买心仪的法拉利,他用了十年。

33岁日本男子,攒够了4300万日元,合人民币约224万。

4月16日,高高兴兴去提车。

跟爱车合影后,驶向东京都首都高速公路。

在路上,车尾突然冒出白烟。

他赶紧停车下去报警。

还没等到警察,车就自燃了。

他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爱车,在20分钟内彻底烧毁。

不少网友为他心疼:十年心血,一小时就烧没了。

车主也很感慨,本来很期待这一天,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这就是人生吧。

确实。

很多时候,在乎的东西,突然就没了。

只剩大地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但,观空亦空,空无所空。

石黑一雄的《莫失莫忘》,就是这样一则人生寓言。

不执著拥有,才会柳暗花明。



01

人生是一条不归路

凯西,从小生活在管束严格的寄宿学校里。

那时,她还以为,自己也有未来。

但命运很早就给出了答案。

老师很早就说:

他们寿命不会像普通人那样长久。

她不懂。

后来才知道,整个学校都是克隆人。

存在于世,不过是为了帮正常人做活体捐献。

一次又一次,直到死去。

即使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当时的凯西还很懵懂。

她毕业后,友情也出现问题,就申请去做护理员。

护理员是什么?

是专门照顾捐献后的克隆人,直到他们能顺利进行下一次捐献。

这个工作,凯西一做就是十二年。

送走了好多同类。

其中还有她儿时的好友露西,和她爱着的男孩汤米。

第十二年结束后,她也将会迎来自己的第一次捐献。

种种爱恨情仇,在死亡面前,都显得无足轻重。

正如凯西自我思考:“我所不确定的是,我们和那些受赠人的人生,是不是截然不同?人生都那么短暂,是不是很多人都觉得活不够?”

有人在弹幕里提问:她们为什么不逃跑?

如果,把捐献器官换成死亡,是不是就能理解。

从出生那刻,我们就注定会比前一天更接近死亡。

避无可避。

这也是我们的宿命。

02

希冀掌控命运的自由

有一天,朋友跟露西说:

“有个女人很像你,可能是你的原型。”

那个女人在办公室里工作,很体面。

正好是露西幻想过的未来样貌。

露西兴冲冲带着好友去确认。

找了很久,终于看到那个女人。

大家猛然看了一眼,觉得很像。

露西格外开心。

但随着近距离观察,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女人,并不是露西的原型。

露西不能接受,当场情绪失控。

为什么她会对自己的克隆本体有这么大的执念?

因为,那不仅是本体,还是她的未来。

克隆人没有未来。

所以把对未来生活的幻想,寄托在那个充满可能性的本体身上。

这次搜寻失败,是一次巨大的打击。

因为,他们只能被迫承认:自己的克隆本体,本身就是这个社会当中的垃圾。

连最后一丝希望,都被剥夺。

此后不久,露西就去做了捐献。

露西并不是被一次击垮的。

小时候的露西,曾经充满生命力。

她幻想自己有好几匹小马,还分给朋友一起玩。

组织女孩子们建立保护老师的护卫队。

夜半时分,安慰过自己的好朋友。

想要爱情,就去大胆抢过来。

得知自己错了,也能在临死前找到弥补的方法。

她选择早点捐献,是怯懦。

但也许,那正是她一步步学会勇敢的契机。

03

万物成空

凯西,是那个留在最后的人。

她喜欢汤米。

在汤米被孤立的时候,她逆着人流走过去安慰。

可汤米前脚刚亲了她的脸蛋。

后脚跟露西官宣了。

被截胡这事,凯西一直没有表露出受伤。

因为,一个是爱人,另一个是好朋友。

她不能说什么。

但凯西和汤米确实心意相通。

有一天,凯西在谷仓偷看色情杂志,被汤米看到了。

汤米就知道,凯西是在用这样的方法寻找自己的原型。

她比露西更现实,明白自己的原型只可能是社会边缘人。

汤米还主动帮凯西找寻那盘失去的磁带。

凯西很惊喜。

汤米就是另一个凯西。

在学校里,他更早察觉到了某种宿命。

所以汤米从小就叛逆,也因此遭到别人排挤和霸凌。

他接受露西的表白,只是因为,他更敏锐地察觉到:露西更需要他。

汤米和凯西,正是这样两个敏感的人。

最后,也是他俩有勇气为了一个传言而拼命努力。

传言说,相爱的人,可以申请三年延期捐献,做一对自由爱侣。

汤米因为儿时的叛逆,一点艺术作品都没留下。

但他开始发力,画了很多。

想用艺术来证明自己的爱情和灵魂。

但是,夫人却说:那只是谣言。

汤米崩溃,独自跑进旷野绝望嘶吼。

为自己终究只是个废物,为所做的一切都是无用功而痛苦。

更难受的是,他觉察到自己拥有的这份爱:珍贵,却无用。

汤米,开始期待自己的死亡。

凯西却没有。

罗曼·罗兰说: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总有人愿意用一腔孤勇,为世界带来片刻璀璨。

04

莫失莫忘

曹丕曾当众学驴叫。

被后世嘲笑了一千多年。

当时,好友王粲去世。

王粲此人,生前有三大爱好:写诗、喝酒、学驴叫。

学驴叫,学得惟妙惟肖。

在葬礼上,当时是世子的曹丕,不顾森严礼制,开口:

“王好驴鸣,可各作一声以送之。”

既然好友生前喜欢驴叫,大家不妨学驴叫,以此来送他一程吧。

说完,率先带头开始发出驴叫。

接着,三百士人就此起彼伏发出驴叫。

有人憋笑到肩膀抖动。

也有人恸哭不止。

为什么,曹丕要这样做?

因为,这是一场告别。

他用最笨拙的真情,回赠好友最本真的灵魂。

这并不可笑,反而可敬。

正如,小说的译名:莫失莫忘。

取自贾宝玉的通灵宝玉:莫失莫忘,仙寿恒昌。

每一个真诚的瞬间,都是永恒。

你只管,勇往直前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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