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历时多年、涉案标的高达百万元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在大理州两级检察机关的努力下圆满和解。
1998年,郑某某与祥云县某综合服务公司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约定将一幢房屋及1224平方米空地出租,用于创建医院,租期20年。其间,祥云县某医院及郑某某在空地上新建两幢共1900平方米的房屋。2019年,双方解除合同并确认8.4万余元欠租,但随后因租赁费、建筑物拆除、土地占用费、自建房补偿等问题诉至法院。历经多次判决及裁定,双方关系降至冰点,祥云县某综合服务公司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由于祥云县某综合服务公司系集体所有制企业,涉及群众上千人,处理不当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案件受理后,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和祥云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两级联动,积极调阅卷宗、实地勘查、倾听诉求,发现双方矛盾根源在于法律认知偏差与责任划分争议。
为了更全面、公正地解决纠纷,检察机关组织召开听证会。会上,检察官运用前期调查掌握的证据,结合法律规定,与听证员一同对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说理。面对双方关于自建房补偿标准、土地占用费计算方式等争议焦点,检察官通过对比类似案例、剖析法律依据,客观公正地指出双方过错,逐步解开双方的心结。最终,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身责任,促成案件和解。检察机关还特别针对祥云县某综合服务公司涉及群众较多的情况,要求该公司做好群众释法说理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消除误解,从源头上避免因法律认知不足导致矛盾升级。
下一步,大理州两级检察机关将案件办理与矛盾纠纷化解深度融合,既坚守客观公正司法底线,又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法治之力修复社会关系,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记者 肖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