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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助推
我市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
支持群众刚性和
改善性住房需求
自今年4月26日至
2026年4月25日
胶州试行开展房地产市场
“以旧换新”活动
据了解
此次“以旧换新”活动
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的有力举措
将结合房地产
供求关系的新变化
人民群众
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
加快构建
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
通过适时调整
优化房地产政策
盘活存量商品房资源
畅通一二手房良性循环
在助力居民实现
住房升级的同时
推动全市房地产市场
供需两端良性互动
实现房地产市场的
平稳健康发展
市住房服务保障中心
住房保障科科员邢淑敏
青岛市住房“以旧换新”申报系统已于5月6号正式上线,参与“以旧换新”的旧房要求房龄不超20年,房屋产权清晰。被收购房屋的产权人须同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新购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应大于二手住房建筑面积,或总价格高于二手住房的收购总价格,具体流程分为旧房申报、收购洽谈、新房认购、旧房过户、新房网签5个步骤。
住房以旧换新具体步骤
01
旧房申报
换房人登录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住房以旧换新”专区注册登记,提交旧房信息完成申报。
02
收购洽谈
收购实施主体筛选房源并联系换房人洽谈,经评估协商后签订旧房认购协议。
03
新房认购
换房人在旧房认购协议约定期限内选定新建商品住房,由房企出具草签合同。
04
旧房过户
换房人将草签合同提交给旧房收购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手房网签、过户并支付房款。
05
新房网签
收购实施主体3个工作日内提交旧房及新购住房材料至新购住房所在的区(市)住建部门,区(市)住建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房企完成新购房屋网签备案。)
胶州融媒记者 王磊 报道
编辑:叶怡斐
责任编辑: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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