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沙/文

3月24日,中国法制进程里绕不开的人物赵作海死了,享年73岁。

从1999年开始,这场人为导致的无妄之灾降到他的头上,他就彻底失去了自由。长达25年。

这场灾难疑是从一场情场争风吃醋导致的斗殴开始,村里一名妇女和赵作海有婚外情,同时又与村里另一个光棍汉赵振晌牵扯不清,二人在其家相遇打了起来,后者砍了赵作海一刀后害怕报复也害怕担责,跑了。

侄子发现赵振晌多日不见,报警。

不久,村里发现一名无头无四肢的尸体,被怀疑是失踪的赵振晌。

赵作海成了最大嫌疑人。然后屈打成招。

赵作海不是个硬汉的人,判刑后他没上诉,长达11年里也没申诉。

当然,也没人帮他申诉。一个人晚年的痛苦都和爱他的父母离开有关。新闻里一直没提赵作海的父母,估计那时已经作古。

妻子带着小儿子和女儿改嫁,大儿子和二儿子独自生活。

妻离子散!

这个冤案不是没有审判部门的人质疑:比如这个尸体没能确认就是赵振晌,比如杀人的凶器没找到,比如尸体上压的三个磨盘好几百斤重,赵作海一人弄不动,比如还有明显的刑凶逼供……

有质疑没用,一开会意见统一了,或者说有意见的人被压下去了。那个决定他命运的人第二年退休移居美国。

翻案很意外,11年后赵振晌生了重病,想回村养老。死人复活。

2010年赵作海恢复法律上的自由,赔偿,不小的领导鞠躬道歉,媒体报道,上访者求助,活在了聚光灯下。

一个普通人活在聚光灯下不是好事,如同一个孩子抱着价值连城的玉在大街上走。

他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本来在农村是可以横着走路的,但是11年不见面,磨合都是个问题,亲情更是淡漠。

他还是一个人。

对儿子还有义务:儿子受他影响,还是光棍。

没有后盾,刚出狱,手握65万元巨款(当时可以在郑州买两套房),周围人都是眼巴巴的,看着都是危险。

农村的亲戚更指望不上,他们很少谈自己的义务,而是喜欢和你讲责任,会夸大自己的功劳,比如小时候抱过你都能上升到无限大。

赵作海入狱后,只有妹妹带着儿子去看过他一次,俩孩子受到的更多的是白眼。

赵作海知道自己的责任,欢天喜地的给大儿子办了婚礼:婚房是当地给建的,他只是出彩礼和婚宴。也给他盖了一套,可以留给二儿子。

有人曾经提过疑问:如果他出狱后没遇到那个不靠谱的女人,会是什么结果?

能不能和儿子儿媳和睦相处?能不能善终?能不能安享晚年?能不能找个踏实的老伴?很难!老伴图他啥?

这一切需要建立在两个基础上:

一,老人能独立支配个人财产,有机构和社会力量给他做主。这在农村根本不存在,老人的就是孩子的。很多老人忙活一辈子,需要养老时,身无分文。一些老人给儿女盖了房,然后被扫地出门。

二,需要有强有力的家庭支持。不少亲戚会找各种借口找他借钱。如果这钱是他一分一分挣的,不还的可能不大。如果是这种如同天上掉下来的,大家就可能觉得人人有份。

二者都没有,他守不住这笔巨款。婚后,大儿子偷取他14万,他气的不行,也只能作罢。

主动上门的这个妇女也不是安生的主。没有什么收入却偏爱打扮,招摇,不是踏实过日子的人。

先是拉着他开发大西部传销,一下十几万没了。

然后是开旅馆。一个蹲监狱11年的人直接做生意,不赔钱就怪了,直接又扔了三四万。

这个时候,65万,只剩20万,他守着20万也能养老。

没想,在这个妇女的鼓捣了直接全部投给了投资公司,而不是留一部分存银行。结果这个投资公司跑路,血本无归。

仅仅4年时间,挨打换来的钱已经全部离他而去。

这时,法院给他找了个工作,打扫卫生和抄水表,每月3600元。

按说,俩人吃住应该没问题,没想又去买高价的权健保健品。

我不止一次警告老年人,不要投资不要投资,年轻时没发财,老年时就安生。

有病去公立医院,有病就吃药,免费的鸡蛋后面都是骗局。

赵作海出狱前,是困在监狱里,出狱后仍困在漩涡里,无论是朋友、家庭、亲情,还有后来的婚姻,他左右不了,极少有善意,都是算计。

直到死亡,算是彻底自由了。

和其他法律受害者不同,比如孙志刚,他的坟头估计没有碑,也没有墓志铭,但是可以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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