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街道

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曝光台

安全生产重如泰山

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积极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切实加强辖区生产单位安全意识

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保障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幸福街道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工作

现将部分点位隐患问题

予以曝光

1

点位1

永寿教师楼

曝光隐患一:


隐患问题:车辆堵塞消防通道

整改建议:及时畅通消防通道

涉及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

点位2

富佳慧超市

曝光隐患二:


隐患问题: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

整改建议:及时断电,将电动自行车移至指定充电点位充电

涉及法律法规:

若因飞线充电导致火灾,则可能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

点位3

安澜骏景小区

曝光隐患三:


隐患问题:灭火器过期

整改建议:更换新灭火器

涉及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消防栓作为重要的消防设施,必须保持完好,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

4

点位4

北京烤鸭爱上川菜

曝光隐患四:


隐患问题:配电箱无盖

整改建议:对配电箱加盖处理

涉及法律法规:

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196号)第二十四条:用户配电设施应符合电力行业标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第三条、第四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需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三十六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设备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其正常使用和维护。


主  管:中共都江堰市幸福街道工作委员会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幸福街道办事处

主  办:幸福街道应急管理办

主  编:李明洋

责任编辑:苏婧雯

本期编辑:张 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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