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的通知》,宣布正式启动“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首批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拔600名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县域高中领军教师,打造本土化基础教育领军人才,推动县中教育高质量发展。
此次计划旨在通过设立“头雁教师”岗位,选拔县中优秀教师(正职除外)担任领军角色,支持其建立工作室,组建县域学科专业发展共同体,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辐射带动区域教师队伍整体提升。首批600个岗位名额将根据各省县中学校数、教师数量、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占比等因素分配,且每个省份至少设置1个思政学科岗位,确保学科均衡发展。
申报教师需具备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先进教育理念和显著育人成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可放宽至一级教师。年龄限制为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55周岁),且学校领导占比不超过30%。入选教师需组建不超过15人的工作室,其中35岁以下青年教师比例不少于20%,优先吸纳“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入选者,通过师徒结对、送培送教等方式培育县域教师团队。
头雁教师实行3年聘期制,需履行三大核心职责:
- 示范辐射引领:建立工作室开展“教学研”活动,通过示范课、专题讲座等形式培养成员教师,打造县域一体化发展团队;
- 引领改革实践:牵头开展本土化教育教学改革,聚焦“双新”改革、拔尖人才培养等前沿领域,形成可推广的标志性成果;
- 提升数字化能力:探索数字技术与教育融合,建设优质数字化资源,助力区域学校数字化转型。
在组织实施方面,各省将规范推荐程序,经教育部审核后确定最终名单。任职学校需保障头雁教师开展教科研和培养青年教师的时间,省级教育部门将通过年度评估动态管理,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专业支持上,头雁教师将纳入地方名师培养体系,优先参与“国培计划”,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中获倾斜,并配备“双导师”(高校专家+市级名师)提供理论与实践指导。
经费保障方面,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工作室每年获3万元启动经费,用于教科研活动,教育部还将对成效突出省份在改革试点、项目建设中给予倾斜支持。
据悉,各省需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推荐工作,首批岗位聘期从2025年7月至2028年7月。该计划的实施将有效破解县域高中教师队伍建设瓶颈,为县中全面振兴和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