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十八岁的我终于圆了我当兵的梦想,坐着闷罐火车一路南下,三天两夜的旅程像一场漫长的梦,当火车终于在云南文山停下时,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已经来到了祖国的西南边陲。
新兵训练比想象中要艰苦得多。每天天不亮就被急促的哨声惊醒,在晨曦中跑操,然后是无休止的队列训练、战术动作、射击、投弹。南方的太阳毒辣,汗水浸透了军装,又在训练场上被晒干,留下一圈圈白色的盐渍。
三个月的新兵训练,我们这群来自天南海北的小伙子,硬是咬着牙挺了过来。
新兵下连那天,我的心跳得像擂鼓。当听到自己被分到马关县的9连时,我既紧张又期待。马关比文山更靠近边境,那里的山更高,林更密,空气中似乎都飘着硝烟的味道。
连队驻扎在一片山坡上,简陋的营房周围种满了木棉花,开花时像一团团燃烧的火焰。我很快适应了连队生活,每天除了常规训练,还要轮流站岗、帮厨、打扫卫生。
那是个星期天的下午,难得有半天休息时间。我请了假去县城买些日用品,路过一个小公园时,听见一阵争吵声。几个流里流气的青年围着一个穿军装的女孩,嘴里不干不净地说着什么,女孩的军帽掉在地上,她弯腰去捡时,一个青年竟伸手去摸她的脸。
我脑子一热就冲了上去。"住手!"我的吼声把他们都吓了一跳。那个领头的青年转过身,上下打量我:"哟,来个当兵的,想英雄救美啊?滚一边去。"
我挡在女孩前面,感觉血液都涌到了头顶:"她是解放军,你们敢欺负军人?"
他们显然喝了不少酒,不仅没被吓住,反而围了上来。我护着女孩后退,后背抵上了一棵树。领头的家伙一拳挥来,我侧身躲过,顺势一个扫堂腿把他撂倒在地——部队学的格斗术派上了用场。
另外两个见状扑上来,我们扭打在一起。我的颧骨挨了一拳,火辣辣地疼,但也给了对方鼻子一记重击,鲜血顿时喷涌而出。
"快跑!"女孩突然拉着我的手冲出包围。我们一路狂奔,直到确认甩掉了他们才停下。
我这才看清她的样子——齐耳短发,明亮的眼睛像是盛满了星光,军装虽然有些凌乱,却掩不住那股英气。
"谢谢你,"她喘着气说,"我是师部卫生队的章明月。"我一听,正在想是立早章还是弓长张,没想到她接着说:"你们章团长就是我父亲。"
我没想到救的是团长的女儿!见我还处于发懵状态,章明月从口袋里掏出手帕递给我:"你脸上有伤。"
我这才感觉到嘴角的刺痛,接过手帕时,闻到了一股淡淡的消毒水味,混合着某种花香。
"我叫赵卫国。"我立正敬礼,动作太猛扯到了伤口,疼得龇牙咧嘴。她噗嗤笑了:"不用这么正式,你救了我,我应该感谢你才对。"
回部队的路上,我的心跳一直很快,不知是因为刚才的打斗,还是因为那双明亮的眼睛。手帕被我小心地折好放进口袋,上面沾了我的血,得洗干净再还给她。
没想到三天后,章明月竟然出现在我们连队。她背着医药箱,说是来巡诊的。连长热情地接待她,我却躲在队伍最后面,生怕被认出来。但她一眼就看到了我,径直走过来:"赵卫国同志,你的伤好了吗?"全连的目光齐刷刷射过来,我的脸烧得发烫。
从那以后,章明月经常来我们连队。有时是送药,有时是教急救知识,每次都会找机会和我说几句话。
渐渐地,我开始期待她的到来,甚至会在训练间隙,望着师部方向发呆。班长发现了我的异常,拍拍我的肩膀:"小子,眼光不错,但那是团长的千金。"
1978年春天,边境局势越来越紧张。我们加强了实战训练,经常在深山老林里一待就是半个月。一次野外拉练回来,我浑身是泥,脸上还被树枝划了几道口子。刚回到营地,就看见章明月站在医务室门口,看见我时眼睛一亮。
"别动,"她拿出酒精棉球,"伤口不处理会感染的。"酒精的刺痛让我倒吸冷气,她却笑了:"堂堂解放军战士,还怕这点疼?"我看着她近在咫尺的睫毛,闻到她发丝间的清香,突然忘了疼痛。
那天傍晚,我们在营区后面的小山坡上散步。夕阳把她的侧脸镀上一层金边,她突然说:"我爸爸知道你。"我的心跳漏了一拍。
"他说你军事素质很好,上次团里比武拿了第三名。"她踢着脚下的石子,"他还说……不反对我们交往。"
我呆立在原地,血液冲上耳根。我们?交往?我还没敢往这方面想,她却已经说出来了。章明月转身面对我,眼睛亮得惊人:"赵卫国,我喜欢你。不是因为那天你救了我,而是因为你是个真正的军人。"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只是笨拙地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很小,却很温暖,掌心有常年拿手术刀留下的薄茧。
1979年初,边境冲突升级。我们取消了所有休假,日夜备战。2月17日凌晨,紧急集合的哨声响彻营地。
我们全副武装列队,团长站在吉普车上,声音沙哑却坚定:"同志们,祖国需要我们的时候到了!"
战前动员后,我们迅速登车。在出发前的混乱中,我看见了章明月。她穿着白大褂,正在给战士们分发急救包。我们的目光在空中相遇,她突然跑过来,塞给我一个绣着平安符的小布袋:"一定要活着回来。"她的眼泪落在我的手背上,滚烫得像是要灼穿皮肤。
车队在夜色中驶向边境。我紧握着那个小布袋,里面除了平安符,还有一张她的照片。照片背面写着:"等你回来,我们就结婚。"
战场比想象中残酷百倍。我们连队作为尖刀班,负责攻占一个高地。敌人的火力很猛,子弹呼啸着从耳边飞过,不断有战友倒下。我的右臂被弹片擦伤,鲜血浸透了袖子,却感觉不到疼。冲锋号响起时,我第一个跃出战壕,高喊着冲上山头。
战斗持续了三天三夜。当我们终于占领阵地时,全连只剩下不到一半的人。我的军装破烂不堪,脸上满是硝烟和血迹,但怀里的平安符完好无损。
清理战场时,我发现一个山洞里有敌人活动的痕迹。来不及报告,独自摸进去后,与三个敌人狭路相逢。在激烈的近身搏斗中,我击毙两人,俘虏一人,自己也被刺刀划伤了腹部。
等将俘虏送回阵地,我就晕了过去。
醒来时,我已经躺在后方医院。因为这次行动,我被记了二等功。
伤愈后,我被保送军校深造。临行前夜,团长找我谈话。他的办公室简朴整洁,墙上挂着作战地图和几张老照片。"小赵啊,"他递给我一杯茶,"明月从小在部队长大,性子倔,但心地善良。"
他顿了顿,"我把她交给你了。"
1982年,我从军校毕业回来,便和章明月结婚了。婚礼很简单,就在团部的大礼堂。我穿着崭新的军官制服,她一身绿军装,只在鬓角别了朵小红花。
团长亲手把女儿的手交到我手中,我看见这个在战场上叱咤风云的硬汉,眼角闪着泪光。
如今回首那段军旅岁月,恍如隔世。
有时深夜醒来,看着身边熟睡的妻子,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声,我会轻轻抚摸她眼角的细纹。那些我们一起走过的岁月,就像南疆的木棉花,历经风雨却愈发鲜艳。青春会老去,军装会褪色,但那份在战火中淬炼的情感,却永远鲜活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