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活报

为了完善“宽进、严管、重罚”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企业资质动态管理,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日前,《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对黑龙江省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进行规范。

按照《通知》要求,明确核查对象为在黑龙江省工商注册和参与黑龙江省工程项目建设的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其中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按照资质标准要求核查注册建造师或职称人员。

对于资质标准和资质规定有注册人员要求的专项资质,采取系统自动核查方式。对于资质标准无注册人员要求的专项资质、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核查方式。对于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转包、违法分包、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在资质申请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的资质,采取重点核查方式。

核查结果按照企业取得资质类别分项进行标注,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资质动态核查专栏”公开。符合核查标准的企业资质项标注为“资质正常”,不符合的标注为“资质异常”。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审慎选择已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揽工程。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企业,在被标注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事项。(记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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