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当面来感谢你们!”近日,某物业企业委托人携锦旗来到青浦区行政复议局,对复议工作人员主动搭建调解平台,联合人民调解员通过“穿透式”沟通,高效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表达由衷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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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混投引争议

2025年2月14日,被申请人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到某小区进行垃圾分类检查,发现小区垃圾集中投放点的干垃圾桶内有塑料瓶和硬纸板,执法人员要求立即改正。同日14时20分至同一地点复查发现干垃圾桶内有果皮类湿垃圾,再次要求改正,同日15时再次复查时,发现已整改。因申请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最终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面对行政处罚,申请人虽承认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违法事实,但质疑罚款金额的合理性,遂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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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察实情

复议机关依法受理本案后,办案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听取申请人的诉求,详细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并核实小区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情况。复议机关查明,申请人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后,已积极整改并强化垃圾分类管理、宣传垃圾分类投放,展现出主动担责的态度。复议机关认为,虽然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但是综合考虑存在社区居民随时垃圾混投的现实,以及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整改情况及损害后果等情节,适用调解程序更有利于矛盾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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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调对接促共赢

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区行政复议局积极搭建调解平台,引入复调对接人民调解力量,组织各方开展多轮协调磋商,最终达成和解,被申请人依法在裁量范围内调整了罚款金额,申请人则承诺更加重视垃圾分类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管理,努力为居民营造良好的家园环境,并最终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也避免了引发后续系列诉讼。

据悉,青浦区统筹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成立复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构建“行政复议+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持续推进复调对接工作,不断提升行政争议化解效能。

资料:法治青浦

编辑:沈千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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