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中小学教育体系中,春秋五霸一直是以专有名词之形式在教授,并且明确地指出春秋五霸为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5人,再附带说明春秋五霸之丰功伟业——“尊王攘夷”。但有趣的是,如将这既定的概念带到中国传统经典里,尤其是以同是呈现春秋为内容的《春秋》,以至于《三传》,便找不出共鸣,更别说“尊王攘夷”。如再检阅先秦诸子,歧异则更大,如《墨子》、《荀子》所论述的春秋五霸,即非今所知之定解。于是,不免怀疑所谓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为春秋五霸之合法性。也就是说,春秋五霸为一模糊名词。
事实上,对于春秋五霸不稳定性的问题,两汉以来之诸贤早已注意,甚至加以辩解。如班固奉旨所编《白虎通》就明显记载着春秋五霸之两种异说,这显示在当时至少有两种异说存在。又如何休与郑玄对春秋五霸作个别的分析,从而认定是否真为霸者。也就因为春秋五霸是可以讨论的,因此部分前贤在探讨春秋五霸异说之余,出现了自我再定义的现象,如全祖望就有“齐一而晋四也”的论调。当然,亦出现了实非“五霸”的说法,如孔颖达的“其数无定限也”。然而,不论这些论点本身是站在哪一种立场以成说,所要面对的挑战多半是针对于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为春秋五霸这一说法的怀疑。换句话说,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5人所组成的春秋五霸在不稳定之情况下依旧流传。
既然春秋五霸历来已有异说存在,且直至今日依旧持续讨论,为何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所代表的春秋五霸会成为通说,这实属值得关注与讨论之问题。
又“霸”与“伯”二字历来多互用,陆德明《经典释文》即载:“伯音霸又如字本又作霸”、“二伯如字又音霸”。此外,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时亦言:“霸”,“俗用为王霸字,实伯之假借字也。”也就是说,“五霸”与“五伯”在流传的过程中已混淆其界,不能别其义。换言之,在讨论春秋五霸之时,不能忽略春秋五伯一词。
一、众家对春秋五霸的诠释
虽然《墨子》已有春秋五霸之雏型,但由于《墨子》的书写年代尚有争论,故今所能见及的资料中最早提出“五霸”一词的当为《孟子》:“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又说:“五霸桓公为盛”,由于孟子并无继续明言交代其余四霸为何人,因此后人在讨论孟子所提之“五霸”时,即由此产生异说。
如从孟子提出“五霸”之词来推敲其义,孟子应当认定春秋有五霸,但由于孟子本人语焉未详,故本文对于孟子之意见并不多加讨论,而着重于后世之注家。有趣的是,此情况同样发生在尸子身上,《尸子》载:“汤复于汤丘,文王幽于羑里,武王羁于玉门,越王栖于会稽,齐穆公败于?塞,齐桓公遇贼,晋文公出走,故三王资于辱,而五伯得于困也。”此文虽明言五伯,但只交代齐桓、晋文、秦穆、越句践4人,依然有“缺一”之憾,而无从认定其说。
如以《史记》为例,可发现“五霸”与“五伯”之词虽时常被司马迁所引用,但要明确交代司马迁所言之春秋五霸究竟为何,亦属困难。从以下所引文字至少可知,司马迁的五霸与今所谓的春秋五霸当是有所差异。“昔者越王句践困于会稽之上,乃用范蠡"计然。……修之十年,国富,厚赂战士,士赴矢石,如渴得饮,遂报强吴,观兵中国,称号‘五霸’。”
由于此类提及五霸(或五伯)而未详加说明的情形在前贤著作中时时可见,因此以下仅就有确切说明其看法者来论述。
(一)以齐桓、晋文、楚庄、吴阖闾、越句践为春秋五霸
《荀子·王霸》载:“德虽未至也,义虽未济也,然而天下之理略奏矣,刑赏已诺信乎天下矣,臣下晓然皆知其可要也。政令已陈,虽#利败,不欺其民;约结已定,虽#利败,不欺其与。如是,则兵劲城固,敌国畏之;国一綦明,与国信之;虽在僻陋之国,威动天下,五伯是也。非本政教也,非致隆高也,非綦文理也,非服人之心也,乡方略,审劳佚,谨畜积,修战备,鬩然上下相信,而天下莫之敢当。故齐桓、晋文、楚庄、吴阖闾、越勾践,是皆僻陋之国也,威动天下,强殆中国,无它故焉,略信也。是所谓信立而霸也。”从这段文字可知,荀子所认定之春秋五霸为齐桓、晋文、楚庄、吴阖闾、越句践5人。荀子也于《议兵》篇中继续发挥此论点:“齐桓、晋文、楚庄、吴阖闾、越句践,是皆和齐之兵,可谓入其域矣,然而未有本统也,故可以霸而不可以王。”
《墨子·所染》亦有相同观点:“齐桓染于管仲、鲍叔,晋文染于舅犯、高偃,楚庄染于孙叔、沈尹,吴阖闾染于伍员、文义,越句践染于范蠡、大夫种。此五君者所染当,故霸诸侯,功名传于后世。”
虽然《墨子》经过张心澄的辨伪,认为是战国末年以后才书写而成,但其记载之春秋五霸与《荀子》的说法雷同就值得玩味,更重要的是《墨子》此段文字亦同样出现于《吕氏春秋·当染》中。这是否意味着齐桓、晋文、楚庄、吴阖闾、越句践乃战国末年的春秋五霸之通说呢?因此近人致中就认为此乃春秋五霸之古训,而张有智以为此是春秋五霸之确解,国内中小学课本也应据此修改。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国内有两本以春秋五霸为书名的通识书籍或历史故事书,所选择的“五霸”就是采用此说。一本是郑会欣的《春秋五霸》,另一本则是晁福林的《乱世称雄——春秋五霸》。相较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国内的通识书籍多以齐桓、晋文、宋襄、秦穆、楚庄为春秋五霸的普遍认知时,如林汉达的《春秋五霸》、张景贤的《春秋五霸》,此种转变实值得注意。
(二)以齐桓、晋文、秦穆、楚庄、越句践为春秋五霸
西汉王褒在其《四子讲德论》中曾有以下的言论:“三代以上,皆有师傅;五伯以下,各取其友。齐桓有管鲍湿宁,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晋文有舅犯赵衰,取戚定霸,以尊天子;秦穆有王由五?攘却西戎,始开帝绪;楚庄有叔孙子反,兼定江淮,威震诸夏;勾践有种蠡渫庸,克灭强吴,雪会稽之耻;魏文有段干田翟,秦人寝兵,折冲万里;燕昭有郭隗乐毅,夷破强齐,困闵于莒;夫以诸侯之细,功名犹尚若此,而况帝王选于四海,羽翼百姓哉!”这段文字共出现了7位君王,其中魏文、燕昭已进入战国时代外,其余的齐桓、晋文、秦穆、楚庄、越句践皆处于春秋时代。因此王褒并没有清楚地交代这5个人是否就是其所谓的五霸,而今就姑且依其所举,认定这5人乃其所认知之“五霸”。
而实际将齐桓、晋文、秦穆、楚庄、越句践5人称为春秋五霸的是清初的顾炎武。虽然顾炎武立说之理由全然与韩非子、王褒不同,但结果是相同的。其《日知录》“五伯”条曰:“‘五伯’之称有二:有三代之‘五伯’,有春秋之‘五伯’。《左传》成公二年,齐国佐曰:‘五伯之霸也,勤而抚之,以役王命。’杜元凯云:‘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韦,周伯齐桓、晋文。’《孟子》:‘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赵台卿注:‘齐桓、晋文、秦缪、宋襄、楚庄。’二说不同。……若《孟子》所称‘五伯’,而以桓公为盛,则只就东周以后而言。……然赵氏以宋襄并列,亦未为允。宋襄求霸不成,伤于泓以卒,未尝霸也。《史记》言越王句践‘遂报强吴,观兵中国,称号五伯。’……然则言三代之‘五伯’,当如杜氏之说;言春秋之‘五伯’,当列句践而去宋襄”。
从上文可知,顾炎武所认定的春秋五霸正是齐桓、晋文、秦穆、楚庄、越句践。然而顾炎武只是全然一味地相信春秋确有五霸,并单纯地以实力衡量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5人所形成的通说,从而以削去宋襄与填入越句践之方式得出结论。无怪,马先醒于《春秋五霸与秦穆五贤》一文中调侃地说:“即使严夷夏之分者如顾炎武,竟亦不例外。”
(三)以齐桓、晋文、秦穆、楚庄、吴阖闾为春秋五霸
《白虎通·号》载:“五霸者,何谓也?……或曰:‘五霸,谓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吴王阖闾。’”此种组合看似第一次提出,但其所列举的5人就各自“成就”来说,并非无中生有,因此《白虎通》不过是将以往的组合(前二说)再做一新诠释。不同的是,《白虎通》认定此5人之标准,乃在于引经据典地认为“圣人与之”:“《论语》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春秋》曰:‘公朝于王所。’于是知晋文之霸也。《尚书》曰:‘邦知荣怀,亦尚一人之庆。’知秦穆之霸也。楚胜郑,而不告从,而攻之,又令还师,而佚晋寇。围宋,宋因而与之平,引师而去。知楚庄之霸也。蔡侯无罪,而拘于楚,吴有忧中国心,兴师伐楚,诸侯莫敢不至。知吴之霸也”。
(四)以齐桓、晋文、秦穆、宋襄、楚庄为春秋五霸
此外,《白虎通》对于春秋五霸尚有一说:“或曰:‘五霸,谓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宋襄公、楚庄王也。’宋襄伐齐,不擒二毛,不鼓不成列。《春秋传》曰:‘虽文王之战不是过。’知其霸也。”
此尊宋襄的说法,正出于《公羊传》鲁僖公二十二年之传文,然而为何此说在尊宋襄之余,却选择黜吴阖闾,《白虎通》未加说明。如从应劭《风俗通义·皇霸》言“《春秋说》:齐桓、晋文、秦缪、宋襄、楚庄是五伯也”来推敲,当是当时流行的《春秋》传说。果真如此,黜吴阖闾的原因之一可能亦与《春秋》有关,毕竟进宋襄公之理由与《公羊传》同。而考之《公羊传》,虽赞赏吴阖闾“有忧中国之心”,但吴阖闾败楚之后,其行径依旧为“夷狄”,故《公羊传》最后还是于鲁定公四年“庚辰,吴入楚”此条经文中黜之,曰:“吴何以不称子?反夷狄也。其反夷狄奈何?君舍于君室,大夫舍于大夫室,盖妻楚王之母也。”这种说法亦见于《梁传》。
不过《白虎通》此说一出,遂成为通说,影响至今。如赵岐注《孟子·告子下》“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一句时,就言:“五霸者,大国秉直道以率诸侯,齐桓、晋文、秦缪、宋襄、楚庄是也。”又如高诱注《吕氏春秋·当务》“备说非六王五伯”以及注《淮南子·泛论》“五伯有暴乱之谋”二句的“五伯”时,皆言齐桓、晋文、宋襄、楚庄、秦缪。再如《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政由五伯”一句,司马贞《史记索隐》即云:“五霸者,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宋襄公、楚庄王也。”此外,颜师古注《汉书·地理志》“至春秋时,尚有数十国,五伯迭兴,总其盟会”一句时,也是采此说:“师古曰:‘此五伯谓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也。’”
即便在今日亦有学者在探讨春秋五霸之各种组合后,依然认同此说。如吕思勉《先秦史》就依通行之说立“五霸事迹上、下”二节论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又如姚秀彦于《五霸考述》中认为“本来霸不必五”,但在分析后发现仍然以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为春秋五霸较为适合,且较符合“发扬周的仪文礼让,传递大一统思想,启迪后代处理国际事务之原则和法式”等条件。再如周国荣、沈容在《“五霸”还是“五伯”》中认为春秋五霸一词只会产生出把持王政的“霸”,此非春秋五霸本意,故应以春秋五伯解释才对,认为“伯”乃“长也”“老大哥”的意思,只有讲“仁义礼信”之人才可为,于是符合条件者只剩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5人。
(五)以齐桓、宋襄、晋文、秦穆、吴夫差为春秋五霸
此看法乃颜师古注《汉书·诸侯王表》“盛则周、邵相其治,致刑错;衰则五伯扶其弱,与共守”一句时所说:“师古曰:‘伯读曰霸。此五霸谓齐桓、宋襄、晋文、秦穆、吴夫差也。’”值得注意的是,颜师古本身对于春秋五霸即产生异说。不过从颜师古说五霸推敲,颜师古应是知道此说与上说不同。然而为何出现异说,应是与颜师古随着《汉书》文意之不同而自有变通有关,其在《汉书叙例》即言:“今则各依本文,敷畅厥指,非不考练,理固宜然。亦犹康成注《礼》与其书《易》相翲;元凯解《传》,无系毛、郑《诗》文。”也就是齐召南所解释的:“此文专言周衰故注异解,其不数楚庄而数吴夫差者,楚僭王未有扶弱之事,吴夫差黄池之会尝共贡职于周也。”只不过以齐桓、宋襄、晋文、秦穆、吴夫差为春秋五霸之说从何而来,实无前例。
(六)以齐桓、晋文、秦穆、楚庄、吴夫差为春秋五霸
此乃南宋黄仲元的见解,他认为论春秋五霸当以《史记》为证。因《史记》“自东迁以前,皆纪周事;东迁以后,杂记诸侯,凡齐桓、晋文、秦穆、楚庄,一一俱载”,反之宋襄公却非,故宋襄公不列春秋五霸明矣。又因《史记·吴太伯世家》曾记夫差北会诸侯于黄池,欲霸中国,以全周室一事,因此黄仲元特将吴夫差附之曰:“五霸合以齐桓、晋文、秦穆、楚庄、吴夫差为五。”
或许此春秋五霸之组合过于新颖,黄仲元除先以《史记》立说外,又以《汉书》为证,其自注曰:“汉史注五伯有三:《表》‘适戍强于五伯’,师古曰:‘伯读曰霸,五伯谓昆吾、大彭、豕韦、齐桓、晋文’;《诸侯王表》‘衰则五伯扶其弱’,师古曰:‘此五伯谓齐桓、宋襄、晋文、秦穆、吴夫差’;《地理志》‘春秋时五伯迭兴’,师古曰:‘此五伯,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今以春秋始末考之,合以夫差与桓、文、穆、庄为五。”
(七)以齐桓、晋文、晋襄、晋景、晋悼为春秋五霸
此说最为特殊,出于全祖望的《鲒埼亭集外编·春秋五霸失实论》:“春秋之五霸,其说不一。或曰:齐桓、晋文、秦穆、宋襄、楚庄也;或则进吴阖闾而退宋襄;或又登越句践而去秦穆。愚皆不以为然。……然则五霸之目,究以谁当之?曰:齐一而晋四也。……文也,襄也,景也,悼也,接齐桓而五也。”
全祖望所认定霸者之标准,乃“必能使天下望国皆来听命,定其朝聘之节,张其征讨之威,号令分明,有如葵丘,如践土,而后不?于礼乐征伐之自出。”由此观之,全祖望重视的乃“大”的“会盟”,因此对以往认定秦穆、宋襄、楚庄、吴阖闾以及越句践可为“霸者”的看法皆有异议,以为此五人或许皆有“主盟”过,“然从之者寥寥,讵能夸纠合之盛乎?”
(八)以齐桓、晋文、楚庄、晋悼、吴夫差为春秋五霸
黎东方《先秦史》第十二章“晋国的长期争霸(上)”,曾有以下之论点:“五霸之中不成问题的仅有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三人。倘若宋襄公与秦穆公开除,只有把晋悼公与吴王夫差算进去了。”宋襄受制于楚庄,最后还被楚庄败于泓,实“不够一个霸主之资格”。而秦穆既不能与齐桓、晋文一较高下,且被晋襄败于?,明显看出“力量不够”。虽然黎东方并未说明选择晋悼与吴夫差之原因,但从其开除宋襄与秦穆之理由来论断,当是以实力为主要的考虑。
(九)以齐桓、晋文、楚庄、吴夫差、越句践为春秋五霸
马毓良于《春秋“五霸”辨》中提出此说,然或许可能因找不出古人之立说来佐证其意见,故马毓良论“春秋五霸”中的吴国时,将夫差与阖闾一起谈论。当然,马毓良的这种“五霸”组合,类似于前述《荀子》的观点。4年后,程刚出版《也谈“春秋五霸”正名》声援之。不过,程刚当初撰写此文之目的乃在商榷张有智于《“春秋五霸”正名》提出以齐桓、晋文、楚庄、吴阖闾、越句践为春秋五霸的看法。虽然程刚对于张有智以史实的角度认为齐桓、晋文、楚庄、越句践4人可列为春秋五霸并无意见,但以为张有智如果在意史实本身的话,所谓的吴王当是指夫差,并非一定要遵循古训而认定为阖闾不可。
而近几年,钟继彬与尤德艳亦分别发表了《春秋五霸与吴王夫差》与《“五霸”考释》二文来认同此说。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尤德艳的看法,其以为五霸的概念是随着时间的演进而不断发展变化的,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因此,尤德艳认为站在春秋时期论五霸,则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此说为宜;但如是处于战国以后之朝代,则还是以齐桓、晋文、楚庄、吴夫差、越句践这一组较为恰当。
(十)以齐桓、晋文、晋襄、秦穆、楚庄为春秋五霸
1994年孙景坛曾发表名为《“五霸”在历史上的确切所指新说》的文章,探讨前人论春秋五霸之得失,并且一一核对众说之霸者。文章强调五霸一词最早出现于《左传》鲁成公二年的传文,而非《孟子》,因此“五霸”之人选不能晚于鲁成公二年,当然《荀子》、《墨子》之说也就不能成立;又以为春秋五霸之所以成为千古悬案,在于过往诸贤所论的五霸组合无一合适,因为只有齐桓、晋文、晋襄、秦穆、楚庄才是春秋五霸之确解,也唯有这5人才能通通符合霸者的条件:“查《左传》可知,时人明确以霸相许的共四人:齐桓、晋文、晋襄、秦穆。如:庄十五年说齐桓,‘始霸也’;僖二十七年说晋文,‘取威定霸’、‘一战而霸’;昭三年追述晋襄,‘昔文、襄之霸也’;文三年说秦穆,‘遂霸西戎’,可见这四人都应属五霸之列无疑。另一人是谁?就是楚庄。关于楚庄的霸如何解释呢?虽然《左传》对此未有明载,但事实上是用旁证来回答的。楚庄成就霸业的标志是晋、楚的?之战”。
(十一)以齐、晋、秦、楚、郑为春秋五霸
如说是特立独行,翦伯赞当之无愧。其在《先秦史》中以为春秋五霸并非一定要表示5个人,可以是5个国家,因此翦伯赞改以“五霸继起”一词贯穿春秋时期之历史:“所谓周初八百国,到春秋中叶以后,就只存几十个国家了。而在这几十个仅存的国家中,又以齐、晋、秦、楚、郑最为强大,它们相继勃兴,成为春秋时代的支配力量。……即因这几个大国突出发展,天下大局,遂归结为‘五霸继起’”。
二、春秋实非五霸
历来讨论春秋五霸,除上所举诸家因过分相信春秋确有五霸从而选筛外,事实上大多数的前辈在研究春秋五霸之后,都会认为春秋实非五霸。当然,春秋究竟有几霸,也就因人认定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霸无定限
所谓“霸”,就结果而论,杜预的“诸侯长”可说是最好的诠释,而如果以行动表示,则不得不推崇孔颖达“霸者,把也,把持王政”之见解。因此就《左传》而言,“霸”只有强国才有能力为之,毕竟要先“强”才能“把”。换言之,只要是强国皆可为“霸”,所以《左传》的“霸”并“无定限”。故孔颖达曰:“天子既衰,诸侯无主,若有强者,即营霸业,其数无定限也。”
虽然“霸无定限”为《左传》注疏家所承认,但事实上《左传》中的“强国”并非真的不可数,所争霸的依旧为齐、晋、宋、秦、楚、吴、越等,故清朝高士奇的《左传纪事本末》可说是对“霸无定限”之看法做了“实指”上的修正,其在《左传纪事本末凡例》中的第二条记载:“一主王室,尊周也。次鲁,重宗国,《春秋》之所托也。次齐、晋,崇霸统也。次宋、卫、郑三国,皆为与国,其事多,且《春秋》中之枢纽也。次楚,次吴、越,其国大,其事繁,后之者,黜其僭也。次秦,志其代周,且恶之也。陈、蔡、曹、许诸小国,散见于诸大国之中,微而略之也。晋、楚之争霸,俱详晋事中,晋为主,楚为客也。”
此外,民初的卫聚贤于《五霸考》亦认为春秋五霸无非是个集团名词。因此其将《左传》中有记载到征讨诸国并主盟会的君主皆计入,而得出“十九霸”的结论。
总之,不管是孔颖达所言的“霸无定限”,或者高士奇的“争霸”论调,还是卫聚贤举出的“十九霸”,这种以“强”为“霸主”的论点,普遍由以书写春秋历史的学者所接受,从而避免历来“春秋五霸”的争论。而比较显著的例子有:童书业的《春秋史》与《春秋左传研究》,应永深、王贵民、杨升南的《春秋史话》,顾德融、朱顺龙的《春秋史》以及徐远炫的《春秋争霸》。
(二)无霸论
诚然后世学者常将“霸”与“伯”通假互用,但对于严守字辞本义的专家来说,这是不能够接受的。因为“霸”乃强权之表征,而“伯”为王命之所任,所以“五伯”与“五霸”是不能等同而书之的,也因为如此,在此类前贤的认知中,五伯所联系的是“三代”。至于五霸,乃后人所赋予之概念,而其目的无非是要使春秋处于乱象,当然所联系的即春秋。总之,对于严守本义之人来说,春秋时期本来就无霸者,何来五霸。
此说之论点或许过于主观,且可能违背历史事实,但传统经典并非无人提及,只是时人皆以论五霸为正途,从而无法彰显。而明显的例子当以墨守谷梁家法的经学家为最。谷梁注疏家就认为“伯”是由天子所授命,如杨士勋所言:“未得王命未可以为伯。”因此即便齐桓公为“伯”乃诸侯所共推,但最后仍是由天子所授命。而既为天子所授命,行事必以天子为主,像鲁僖公二十八年冬《榖梁传》载:“此入而执,其不言入,何也?不外王命于卫也。”范宁即曰:“伯者以王命讨卫。”换言之,“伯”在《榖梁传》中与诸侯同受天子所约束,既为天子所约束,故钟文烝认为《谷梁传》的“伯”是指《周礼》言“九命作伯”的“侯伯”。也因此在齐桓公为“伯”后,《榖梁传》仍曰“桓诸侯也,不能朝天子是不臣也”以强调之。
于是,《榖梁传》于鲁隐公八年所言“诰誓不及五帝,盟诅不及三王,交质子不及二伯”的“二伯”,并不能随便替换成“二霸”。又因“二伯”乃是相对于“五帝”、“三王”此二词而来,因此所谓的“二伯”,也就是“三代”之“五伯”,故为齐桓公与晋文公。为此,杨士勋甚至以“经典”“皆谓”疏之:“经典言五伯者,皆谓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韦,周伯齐桓、晋文。今此传以周末言之,故知谓齐桓、晋文也。”
(三)以齐桓、晋文为“二霸”
杨士勋“经典言五伯者”中所谓的经典,今尚可见其疏的有《白虎通·号》:“五霸者,何谓也?昆吾氏、大彭氏、豕韦氏、齐桓公、晋文公也。昔三王之道衰,而五霸存其政,率诸侯朝天子,正天下之化,兴复中国,攘除夷狄,故谓之霸。昔昆吾氏霸于夏者也;大彭、豕韦霸于殷者也;齐桓、晋文霸于周者也。”
此外,高诱注《吕氏春秋·先己》“五伯先事而后兵”,以及《左传》成公二年“五伯之霸”的杜预注、成公十八年“所以复霸也”的孔颖达疏,与《汉书·异姓诸侯王表》“适戍强于五伯”的颜师古注等亦都有提及。其中,高诱与颜师古又都曾提出对春秋五霸的解释,可知“三代五伯”与“春秋五霸”对其而言当属不同脉络体系;又孔颖达、杨士勋与颜师古皆为唐初之学者,可知至少于唐初“三代五伯”之说尚流行。只不过这类前贤不像谷梁注疏家那样的严守家法,认为春秋无“霸”唯“伯”尔。此点从“三代五伯”时常被书写成“三代五霸”可知。也就是说,齐桓、晋文是可以成为“二霸”的,并非只局限于“二伯”。然而有趣的是,此类诸贤却不会因为“二霸”之说从而否定其对“春秋五霸”的理解。
相反,相对于谷梁注疏家认为只有“二伯”,宋代的《春秋》学者反而崇信“二霸”。如宋朝赵鹏飞于《春秋经筌》所论证:“《孟子》之所谓五霸者,其实威、文而已。宋襄之败,为中国羞,故所不录。而秦穆、楚庄皆蛮戎之长,何名为霸?圣人岂许其霸中国哉?故秦穆、楚庄皆无予辞,非私齐、晋,而鄙秦、楚也。”
赵鹏飞除了对让“中国”蒙羞的宋襄公不认同之外,更对“夷狄”身份的秦穆公、楚庄王大加贬斥;也因其“大中国”的心态,故对吴阖闾、越句践亦采否定之态度。其言道:“秦穆、楚庄、阖闾、句践皆为中国患,圣人何忍长其寇哉?若阖闾、句践皆逞兵以斗,其私尤无足称据者,《春秋》盖狄之,君子不道也。”
除了赵鹏飞,宋人家铉翁更于《春秋集传详说》的《纲领》中,特立“明霸”一条来论述“二霸”,以为齐桓、晋文会与宋襄、秦穆、楚庄合称“春秋五霸”乃“后儒为传义所惑”,且“夫子论齐桓、晋文之谲正,未尝及秦、宋、楚。”因此《春秋》只有“二霸”,当然春秋时期也就只有齐桓、晋文两位“霸者”。
稍晚的黄震,以及元代的赵禤、明代的杨慎、钟忻,无不受“二霸”论的影响。事实上,这还只是冰山一角,相信从宋朝以降深信“二霸”的学者当不止如此。至于民国以来,认为春秋只有齐桓、晋文“二霸”的,亦不乏其人,著名的有梁启超的《春秋载记》、钱穆的《国史大纲》,以及马先醒的《春秋五霸与秦穆五贤》。
(四)以齐桓、宋襄、晋文、晋襄、晋灵、晋成、晋景、晋厉、晋悼、晋平、晋昭、晋顷、晋定为十三伯
南宋的李琪在处理《春秋王霸列国世纪编》中的“霸世纪”时,就采8个小节,列举了“齐桓、宋襄、晋文、晋襄、晋灵、晋成、晋景、晋厉、晋悼、晋平、晋昭、晋顷、晋定”十三位“霸者”。而考察其“作意”,除了延续诸夏夷狄之别来区分“霸者”,更重要的是以齐、宋、晋“十三伯”来配东周“十四王”以编《春秋》世纪,其说如下:“琪少窃妄意,叙东周时有四王之统,合齐、宋、晋十有三伯之目,举诸侯数十大国之系,皆世为之纪,不失全经之文,略备各代之实。……”
李琪的说法,得到元人俞皋的继承,其在《春秋集传释义大成》的《春秋世次图说》中就有“十三伯”一节。且俞皋补充了李琪论说之不足,充分说明了晋国诸公可以称霸之理由:“《春秋》之拳拳与晋者,实忧天下之切也。至于灵、成、景、厉之世,晋伯稍衰,而盟会必先序晋者,岂非与之伯乎?……至于平、昭、顷、定,愈降愈坏,列国之不若也。然终乎黄池之会,《春秋》犹以伯与晋,则晋虽不能伯,而《春秋》犹未绝晋也。”
(五)“五”字为虚数
另外尚有一种解释,亦算是“霸无定限”之一种,即认为“春秋五霸”的“五”字是一个虚数,本无固定数字可言。如王树民于《释“四王”与“五伯”》一文中就强调“五伯”实为“五侯之伯”之义,既不可拘限于实数,更不可特定为某几个人。又如黄耀崇的硕士论文《左传霸者的研究》,以为“春秋五霸”一词的出现与战国末期盛行的五行思想有关,因此认为“五霸”的“五”字,本是一个虚数,是后人把它用实了。此外,赵东玉的《五霸别解》是从金文和文化的角度说明“五”字是虚数:首先,金文中的“五”字是个很容易传达纵横交错繁杂之义的文字;其次,中外的文献皆可证明早期的人们是有喜欢把“五”字当作虚数的习惯。因此赵东玉强调“五霸”应是虚指,而这一组辞句正可表现春秋时期诸侯纷争、霸主迭兴之象,因此不必困惑于文献中人言人殊的“五霸”组合。
(六)以齐桓、晋文、晋悼、楚灵为“四霸”
此见解见于陈筱芳《“春秋五霸”质疑与四霸之成功》。她认为以往学者认定“霸主”的条件有3个:第一,合会中原诸侯,被推举为盟主;第二,获得周天子赐为侯伯之命;第三,诸侯往朝,并向他献纳贡赋。符合此三者并在《左传》有记载的只有齐桓与晋文。事实上,第二点和第三点并非绝对需要的条件,因此其以为“春秋”有“四霸”,除了齐桓、晋文外,尚有晋悼与楚灵。其论说如下:“自晋文公开创晋的霸业,其子孙经常主盟诸侯,或与楚共霸,其中最著名者乃悼公。晋悼公于鲁成公十八年至襄公十五年在位,十六年间,举行盛大的诸侯会盟十六次,与会者多至十国以上达七次。声势轰轰烈烈,超过晋文。此外,……使晋畏惧而独霸天下的楚君是灵王。楚灵王于昭公二年至昭公十三年在位,十二年中四合诸侯,其中申之会多达十三国。……传统所谓‘春秋五霸’多与史实相悖,若以国为代表,则可称‘春秋三霸’——即齐桓、晋文、楚灵;若论社会影响力,则可称‘春秋四霸’——即齐桓、晋文、晋悼及楚灵,四人霸业辉煌,对当时社会政治影响犹大。”
此说虽然由陈筱芳提出,但对于晋悼公、楚灵王称霸的观念,前贤其实已有论述,如孔颖达就引何休疏言:“不许悼公为霸,以乡曲之学足以忿人。”此外,杜预亦注曰:“楚子(灵王)欲行霸,为齐讨庆封。”
不过,如果仔细分析陈筱芳这段引文,可发现陈筱芳所认同的应不只这4人,尚包括晋文公、楚庄王之子孙。陈筱芳又发表了《论春秋霸主与诸侯的关系》,全然以“霸主”的角度论之。其在两篇文章中处处以《左传》为例,因此不免让人联想到高士奇的《左传纪事本末》。
三、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成为通说的原因
从前面的论述中,可发现诸位学者所争论的乃在实力、尊王以及夷狄之别上;所辩论的无非是“霸”还是“伯”,三代的还是春秋的,以及是经学的、诸子的,还是历史的等。然而问题亦在此,即两千年来不断地有人对“春秋五霸”提出异议,为何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此一春秋五霸之组合,会一直成为通说,甚至影响到国内今日的教育体系。
不过时从表1可发现,如果以“春秋五霸”来论,东汉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这一组组合出现后,以“五”为组合的论说,确实至清末无人能提出较好的说法。纵使有人提出异议,亦无影响。
表1战国至民初学者对“春秋五霸”的界定
但此马上产生另一问题,即《白虎通》之说虽然晚至东汉时期才出,可是并不表示一定会是“正解”。再说,《白虎通》本身亦存在着“异解”。也就是说,《荀子》等旧说依然可通行于世,那为何后世学者会放弃《荀子》之说?诚然,近代学者多将此问题归结于《荀子》等旧说乃战国时的通论,因而无法对应两汉的新变局。然而,此种答案事实上仍未触碰到问题的核心,问题的根本乃在于为何《白虎通》之说出现后,人们纷纷弃旧说而不用。于是,《白虎通》与东汉学术成了关键。
《白虎通》乃班固奉东汉章帝之诏所编,其内容为大夫、博士、议郎、郎官和诸生在白虎观讨论五经同异的会议结果,更重要的是章帝亲临现场,裁定对错,决定取舍。因此,《白虎通》的出现难免使东汉的学术带有国教的色彩。诚然如此,《白虎通·号》对于“五霸”的解释依然有三说,分别为:“昆吾氏、大彭氏、豕韦氏、齐桓公、晋文公;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吴王阖闾;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宋襄公、楚庄王。”
也就因为这三说的并存,故不知哪一说可代表《白虎通》的正解,更无庸说哪一说才是国教所亲睐的答案。但值得注意的地方亦在此,盖此三说分别可在《谷梁》、《公羊》二传与其它经典上找到支持的论点,而《谷梁》、《公羊》的争论从西汉以来就一直处于针锋相对的态度,故此或许是依存三说的原因。当然,《白虎通》所呈现出的状态无非是说明东汉初期学术的不稳定。不过,如果再从赵岐、高诱、杜预等汉、魏学者的引用来分析,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吴王阖闾此一五霸组合并不被当代学者所采纳与继承,反倒是昆吾氏、大彭氏、豕韦氏、齐桓公、晋文公与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宋襄公、楚庄王这两说,除汉、魏学者奉信外,到了隋、唐均还见其影响力。而更有趣的是,上述二说正为历来前贤所常争论的三代五伯与春秋五霸。
是故,当三代五伯与春秋五霸成了争论的焦点时,“五伯%五霸”究竟所指为何已非重点所在,反而“承传”才是关键所在。也就是说,大部分的学者并不会试图创立新的春秋五霸组合,而是就眼前的三代五伯与春秋五霸进行争论。又由于春秋五霸中的齐桓公、晋文公时时有《论语》的背书,故前贤多将争论的焦点放在宋襄公、秦穆公、楚庄王三人。以宋襄公为例,历来对宋襄公,特别是对他在泓之战中的表现就有两种意见,一种讥其迂腐,如《左传》;一派赞其有德,如《公羊传》。然而由于《左传》争立学官较晚,故对宋襄公泓之战的评价,汉初以来多趋向《公羊传》之观点,董仲舒即说:“霸王之道,皆本于仁……故善宋襄公不厄人。不由其道而胜,不如由其道而败。《春秋》贵之,将以变习俗而成王化也。”
这里说的《春秋》当是指《公羊传》。因此《白虎通》推尊宋襄公为春秋五霸之一,乃是只问礼义不问成败地确定宋襄公的“霸者”形象。至于,后世多以《左传》记载之史实,以为宋襄公“不知战”从而让“中国”蒙羞,否认宋襄公的“霸者”形象,则过于以功利来论断宋襄公,而这在一切多以“礼义”为导向的中国,“功利”的宋襄公自然敌不过含有圣人之意的宋襄公。
至于,秦穆公虽有“千里袭郑”之失,楚庄王亦有“问鼎中原”之过,但因此二人事后均曾自我反省,故圣人亦与之。而最常被称颂的莫过秦穆公的悔过作《秦誓》之举,而这也就是《白虎通》所言:“《尚书》曰:邦知荣怀,亦尚一人之庆。知秦穆之霸也。”当然,在此论述的脉络下,也就无关乎其是否为“夷狄”。而既无“夷狄”之区隔,于是秦穆公东平晋乱,西伐诸戎;楚庄王克陈入郑而不取,反佚晋寇,皆成了正面的论述,《公羊传》甚至对楚庄王有“实与而文不与”的书写。故而孔子赞许秦穆公、楚庄王的言论也就时常被加以放大引用,如孔子就曾言:“秦,国虽小,其志大;处虽辟,行中正。身举五?,爵之大夫,起累绁之中,与语三日,授之以政。以此取之,虽王可也,其霸小矣。”又言:“贤哉楚王!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之信。匪申叔之信,不能达其义;匪庄王之贤,不能受其训。”
总之,此种“圣人与之”的论调,可说是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之所以成为春秋五霸通说且不败之理由之一。
即便“圣人与之”为多数裁定“春秋五霸”的理由,但是依然有问题,即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为春秋五霸此一说法,不仅通过唐代的正义,还经过宋朝的重读,甚至明清的考证后,依旧为通说。因此,欲了解此一春秋五霸的组合之所以会成为通说的原因,与其从各家争论哪些诸侯可成霸,而得出众多的歧异见解,不如改从支持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为春秋五霸此一看法者的论述中找寻线索,或许可看出端倪。
而论者最常用的理由之一,乃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这一组合的出现,符合圣人论述的时代背景,如清人阎若璩就言:“昆山顾宁人炎武谓五伯有二:有三代之五伯,杜元凯注《左传》成二年者是;有春秋之五伯,赵台卿注《孟子》五霸章是。今集注并列二说而无折衷非是,当止存赵注。盖孟子止就东周后言之,而以桓为盛。如严安所谓周之衰三百余岁,而五伯更起者也。……即董仲舒亦云然矣。仲舒云:‘仲尼之门、五尺童子,皆羞称五伯。’夫惟宋襄辈在仲尼之前,故言羞称,不然,句践也霸,且不出仲尼后哉。”从引文可知,春秋五霸之选择必须符合孔、孟立说之时代背景,因此条件有二:第一,五霸生于孔子之前;第二,五霸处于东周时代,亦即春秋时期。
除了时代背景要符合之外,宋代以降论述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为春秋五霸之最主要的原因,乃在于符合“罪人”之形象,如明朝的张萱就言:“霸之有五,春秋传皆谓齐桓、晋文、秦穆、宋襄、楚庄,而孟子止言齐桓、晋文,不言其三,故有以宋襄何足言霸,秦穆、楚庄本皆夷狄,皆不足称霸,而以夏之昆吾、商之大彭、豕韦,与齐桓、晋文为五者,何燕泉亦从其说。余谓不然,孟子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昆吾、大彭、豕韦亦皆三王之罪人乎?五霸之名当以春秋为正。”
清代的蒋炯亦补充道:“窃以霸古字作伯,所谓侯伯也。侯伯命于天子,得专征伐。而孟子乃以伐诸侯为罪,于此可证此五霸唯据东周以后而言。……春秋之霸,惟齐桓、晋文有王命,《左传》庄公二十七年,王使召伯廖赐齐侯命,僖公二十八年,策命晋侯为侯伯。然齐未受命之时,已先灭谭、灭遂、伐宋、伐郑;晋未对命之前,已先入曹、伐卫、战楚城濮。至宋襄,王者之后,例不为伯。秦穆、楚庄,僻在戎蛮,并无王命,莫不连兵侵伐以争雄长,此衰周之五霸,搂诸侯以伐诸侯,所以为罪也。”
也就是说,已有部分论春秋五霸的学者,不全然在乎是哪五霸,“三王之罪人”、“搂诸侯以伐诸侯”才是其讨论春秋五霸的主要重点。于是以往的成见便成通说,甚至定解。换言之,此时论春秋五霸不再是一味地寻求“功绩”,而是贬责多于赞赏。因此,也就不难推测为何两宋以来,不管是“二霸”或是“霸无定限”,皆可与传统的春秋五霸一起承传而不相干涉,盖春秋五霸之内涵已经转移。甚至可以说,春秋五霸一词反而无法贴近宋代以降的《春秋》传说,而尊王攘夷不再是春秋五霸甩不开的包袱。
另一方面,从张萱、阎若璩、蒋炯等人的言论可发现一有趣的情况,即其之所以赞成或论述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为春秋五霸,皆是以《孟子》的角度出发,当然所论述离不开赵岐注《孟子》的五霸。而此独尊《孟子》的情形,或许与南宋光宗绍熙年间将《孟子》定为十三经之一有关。于是,春秋五霸成为学子皆需背诵、了解之课题,以应付试题。
“五帝三王功德之盛,后世莫及。春秋五霸功罪相半,殆必有其故欤?汉之七制、唐之三宗,其于五帝三王或庶几乎?愿闻其详。”此策题乃明初郑真所搜,而从策题中一句“春秋五霸功罪相半”可知春秋五霸已为普遍知识,更知如对《孟子》一经不熟悉,将不知春秋五霸何“罪”之有。当然,这里对春秋五霸的理解必也出于《孟子》的赵岐注。换言之,春秋五霸一词已成《孟子》之专属,今之学者若欲从《春秋》去论春秋五霸,反而多了隔阂。
由此也就不难想象,为何近代学者每每能够提出不同的春秋五霸,盖吾人所认知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此五人的组合,皆因圣人而有其特殊的经学意义,或属《春秋》学,或属《孟子》学,当然也就无关史实。因此,凡以他子之书或历史发展的角度论述当时的春秋五霸,已非传统文化流传下的春秋五霸,而是一人一己之私意。
四、结语
在中国的历史脉络中,春秋五霸历经诸家的释义,产生无数的歧异,最终以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此五人的说法广为流传,成为吾人不管是认同或否定,皆熟知的组合。究其原因,乃“春秋五霸”一词所涵盖的文化意涵,比起它所涉及到的历史事实,更具教化传承意义。影响至今,春秋五霸作为教育体系中的专有名词,依然是文化论述重于实力表述。
(节选自《长安大学学报》,2015年第2期)《中国历史评论》编辑部选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