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9月4日,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庄严宣示,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在30年的发展历程中,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布局,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领域得到贯彻落实,体现出中国政府在不同发展阶段对男女平等问题的战略定位、指导思想、政策创新与务实推动。
在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中夯实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素质基础
199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正式提出科教兴国战略。“十一五”规划、“十二五”规划在科教兴国战略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人才强国战略,强调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在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联合推动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来保障女性平等受教育和平等参与科技发展的权利。
1995年起,国务院发布了四期《中国妇女发展纲要》,都将发展妇女教育、提高女性劳动者素质、大力培养女性科技人才作为具体目标。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禁止因性别差异剥夺女性受教育的权利,将扫除妇女中文盲和半文盲的工作纳入继续教育规划。2010年,《全国妇联关于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促进女性人才成长的意见》出台。2011年,科技部、全国妇联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将女性人才发展纳入人才总体规划,加强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2021年,科技部、全国妇联等十三部门出台了《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针对促进女性科技人才发展提出了16项具体措施,为在科技领域推动性别平等、发挥女性人才“半边天”作用起到了指导性作用。
一系列政策法规有效提高了妇女的受教育水平和参与科技发展的能力素质。1995年至2015年,中国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上升到8.8年;至2023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7%,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1.8%。1995年至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女生占比从35.4%上升到49.9%。2024年,中国科技工作者中女性占比约为45%,女性科技人才在航空航天、计算机、医药等领域取得了重大创新成果,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中接续推进农村地区男女平等进程
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六大、十七大连续提出大力推进扶贫开发,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标志着脱贫攻坚战的全面打响。乡村振兴战略是脱贫攻坚战略的接力行动,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奋斗新起点。为了衔接好2020年全面脱贫后农村地区的发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202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实施,明确了乡村振兴的战略方针,标志着政策由指导性文件向法治保障的转变。从2021年到202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一号文件连续发布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路线图”。
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党和国家将妇女作为重点对象,予以政策支持和特别关注。2011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在决策中要关注妇女等重点群体,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推动贫困家庭妇女积极参与全国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关注留守妇女和儿童的贫困问题。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求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进一步提出“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202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将“促进男女平等”写入法律条文,从法律层面规定“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残疾人、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2024年出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进一步详细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不得以婚姻状况和户无男性等为理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切实落实了男女平等的宪法要求,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外嫁女”“离婚妇女”土地权益“两头空”的问题;并且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应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从法治高度保障了妇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合法权益。202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再次强调要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脱贫攻坚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通过法律赋权、经济赋能、社会保障和政治参与的综合干预,取得了妇女土地权益的制度性突破、优化了农村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提升了农村妇女的发展能力,有效推动农村性别平等从“机会平等”向“实质平等”迈进。
在国家大数据战略和数字中国建设中开启妇女全面发展新路径
为了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对经济、社会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驱动作用,国家启动大数据战略和数字中国建设。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建设数字中国。2022年,党的二十大把数字中国纳入现代化产业体系予以谋划部署。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数字中国建设的整体框架;10月,国务院组建国家数据局,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工作。2024年,国家数据局印发《数字社会2024年工作要点》,围绕促进数字公共服务普惠化等5个方面部署重点任务。
妇女是大数据战略和数字中国建设的参与者、贡献者和受益者,中国政府在弥合数字性别鸿沟、释放性别数字红利等方面多措并举,充分发挥数字技术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的“加速器”作用。
一是以数字技术助力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在国家普惠金融、创业培训等政策措施的扶持下,越来越多的妇女进入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创业。截至2023年,中国互联网领域创业者中女性占比55%,50余万妇女通过电子商务实现就业增收。中国各地妇联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提供职业技能、法律维权等在线服务,覆盖数百万女性。
二是以数字化手段助力妇女享有基础性社会保障。以蚂蚁集团“数字木兰”为代表的创新实践是社会企业运用数字技术助力女性发展的生动示范。截至2024年年底,“数字木兰”系列计划已累计为18个省份62个欠发达县域的困难女性提供超550万份公益保险;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帮助2.1万名乡村女性及返乡青年在地就业;支持超200支乡村校园女足队,惠及6000余名女孩,助其通过足球建立自信。
三是以数据驱动助力妇女健康的精准管理。大数据分析能够提供全面、实时的数据分析和处理,帮助相关部门实现快速响应和精准决策。2024年,深圳市坪山区妇幼保健院联合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通过区大数据中心数据共享,将“精准推送”事项的条件与全区人口数据进行比对,筛选出符合免费“两癌”筛查范围的人员名单,精准为“应享未享”服务群体发布服务指引,极大提高了宣传覆盖率和早筛早诊率。
在30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通过重大发展战略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深度融合,开创了性别平等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新模式。从科教兴国到人才强国、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从国家大数据到数字中国,每一项战略的实施都成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地的实践载体,“男女平等”从抽象价值理念转化为具体可感的民生福祉。面向未来,当重大发展战略持续嵌入性别平等视角,中国式现代化将在包括妇女在内的每一个个体的价值充分释放的过程中得到全面实现。
注:本文系中华女子学院校级课题YX2020-0101的阶段性成果。
来源:中国妇女报
编辑:高 萍
校对:徐凡景
审核:洪钰婷
终审: 赵 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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