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气渐升,道路两旁笼上了一层薄纱似的热浪。

一群人脚步匆匆,走进邻水县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领头的刘某眉头紧锁,不知道怎么开口寻求帮助。

工作人员赶忙上前询问。原来,他们六年前受雇于杨某,从事拌混凝土、运土方等体力劳动。工程完工后,杨某却以“在包某处承包工程,对方未支付工程款”“公司还拖欠其相关费用”等理由推脱,拖欠工资长达四年。2025年1月23日,县农业农村局出具证明,证实刘某等14名农民工未收到工资,而杨某对此依旧无动于衷。

“钱虽不多,但都是大伙儿的辛苦钱。我们找过包工头,也找过公司,每次都说‘再等等’,唉……”刘某攥着泛黄的工单,声音哽咽。

“您先别急。”工作人员递过一杯温水,“把具体情况再跟我们说说,工资之前结算过吗?”

刘某用袖子抹了把脸,从皱巴巴的塑料袋里掏出一叠纸:“没结算过,这是农业农村局的证明,还有下欠工资的花名册,都在这儿。”

工作人员仔细翻看材料,钢笔在重点处划出沙沙的声响。

“你们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工作人员耐心向刘某等人释法明理。

“那是否还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我们这笔工资拖欠时间太久,担心对方不支付。”

“只要符合规定,就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可以有效防止义务人转移、隐匿财产,降低时间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随即,14名农民工提交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诉讼服务中心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将案件材料优先移送审查。经审查,法院认为该案符合诉前保全条件,于当日作出诉前财产保全裁定,并依法冻结杨某名下银行账户及存款。

“没想到这么快就把杨某的财产冻结了,法院给我吃了一颗‘定心丸’!”刘某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法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成立调解小组,共同开展先行调解工作。

调解室里,空气凝重。调解员率先打破了沉默,试图寻找突破口。


“工资是农民工的血汗钱,不管有什么困难,按时支付是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杨某你要是处在他们的位置,心里也是不好受的。”

“同样,杨某手上的工程是从包某处承包的,包某没给他钱,他发不出工资,确实不是故意拖欠。现在将大家组织在一起,就是为了事情能够尽早解决。”

调解员做着双方的思想工作。

“我确实还欠付杨某工程款,是我不对。”包某低下头说道,“这样,我去凑,这两天给你们拿出来。”

见双方态度有所缓和,调解员趁热打铁:“大家看,杨某、包某是有诚意的。我们今天就把还款计划、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用白纸黑字写清楚。”

随即,工作人员现场起草调解笔录。

经调解,包某同意代杨某支付农民工工资,并达成调解协议:包某于2025年4月23日前支付刘某等14人的劳务费等费用共计39506元,其欠付杨某的相关款项在支付上述劳务费后予以抵扣。

最终,包某按照约定履行了协议,14名农民工的辛苦钱终于都要回来了。

一周后,14名工友带着锦旗走进法院。


“钱……都到账了,这都要感谢你们。”一位年近7旬的农民工三步并两步迎上去,紧紧握住法官的手。

“我们只是做了分内的事。”

这一刻,窗外蝉鸣渐起,14名农民工的脚步比第一次来时轻快了许多。

文 稿 | 黄思静 廖悦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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