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作为调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事调解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日益重要。长宁法宣将持续开展相关宣传,不断提升商事调解社会知晓度。

典型案例

近日,长宁区某商事调解组织妥善化解一起原创设计遭遇网络抄袭侵权,且侵权店铺背后存在未成年人冒名经营的知识产权纠纷,在保护原创价值的同时传递法治温度。


原创设计遭抄袭 权利人依法维权

青年设计师杨某的原创设计的系列艺术地毯在获得贵州省版权局《作品登记证书》后,被电商平台某家居店铺以高度相似的图案低价销售。经公证取证,该店铺累计售出侵权商品707件,销售额近7200元。为维护合法权益,杨某于2025年1月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索赔2万元,法院受理案件后,委派给长宁某商事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抽丝剥茧明真相 情理兼顾促和解

调解员深入核查发现:店铺登记人莫某为“挂名店主”,实际经营者系其未成年妹妹莫小某。这名在校学生因未达开店年龄,冒用兄长身份完成工商登记。面对侵权指控,当事人莫小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起初以“销量少”“非独家侵权”为由辩解。调解员则精准释法:一方面出示平台销售数据打破侥幸心理,严正指出冒用身份属违法登记;另一方面阐释著作权绝对权属性,明确每个侵权者都需担责。经三轮磋商,结合侵权方经济能力及实际获利,赔偿金额从初始2万元,最终调降至1200元。


高效调解化纠纷 权益保护获双赢

经调解,双方达成“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的和解方案。侵权商品即时下架,1200元赔偿款当场履行,权利人杨某撤回起诉。本案既严格贯彻《著作权法》保护创新成果,又充分考虑《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禁止冒名登记”的立法本意,同时对未成年人体现司法关怀。调解员在保障原创者核心权益与教育涉事店主之间找到最优解。

本案系新业态下知识产权保护的典型范例,彰显多个法治价值:一是精准锁定电商平台冒名登记乱象,为市场主体登记真实性审查敲响警钟;二是适用“侵权所得+主观过错+履行能力”三维调解模型,破解小额侵权赔偿标准难题;三是贯彻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理念,通过非诉调解机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为类案处理提供可复制的“长宁方案”。

来 源促进法治科

编 辑|王 冠

校 核|沈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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