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乘摩托车一定要戴好头盔,不要超员载人,不要无证驾驶”、

“过公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珍爱生命,保持安全车距,远离大车盲区”、

近日,在贵港市街区的主要干道、十字路口、事故多发点段、各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提示声轮番响起,这些声音均来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警车车载“喇叭”和新增道路交通标志牌的红外感应“喇叭”。




让“喇叭”化身交通安全“宣传员”,是贵港交警继续深化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又一项举措。

为积极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渠道,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谋划,精心组织人员撰写交通安全文案,并分别录制了普通话版、贵港方言版的交通安全常识“语音”,充分利用支队40辆警车的车载“喇叭”,让民辅警在在高峰执勤和交通巡逻期间,驾驶警车在主要干道、事故多发点段、各乡镇农村道路等进行循环播放。

同时,在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的十字路口、T字路口、事故多发路段等区域新增11套红外感应道路交通标志牌语音播报器,当市民通过以上区域时,红外感应会启动“喇叭”随即播放道路交通安全常识,起到安全提示作用。




通过此举,可以让广大市民和农村群众随时随地接收到交通安全常识内容,更好地促进“文明守法,安全出行”意识的养成,让交通安全更加地“声”入民心。

除此之外,贵港交警还进一步依托各县(市、区)的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对音频进行向下发放,积极通过应急广播、农村大喇叭等向各乡镇、行政村进行全覆盖,有效地拓宽了交通安全宣传渠道。

图文:宣传科

采编:甘 霖、李良意

责编:莫清清

审核:刘世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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