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的专项通知进一步细化监管要求,明确禁止以任何形式变相突破宅基地分配规则。通知特别强调,不得以"特殊资格权""荣誉村民"等创新名义,或通过操纵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的方式,将宅基地使用权授予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退休干部。这种变通操作实质是利用政策模糊地带,将本应保障农民居住需求的土地资源转化为特权阶层牟利工具,严重违背土地管理法关于宅基地"一户一宅、无偿分配、限期使用"的法定原则。
政策高压之下,部分党员干部仍铤而走险,将目光转向"借名建房"这一新型违规路径。具体操作模式呈现三重特征:
其一,物色特殊群体作,重点选择孤寡老人、五保户、经济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
其二,通过经济补偿、利益输送等手段诱使其配合;
其三,利用符合资格农户身份提交建房申请,实际由退休干部出资建设并长期占用。
这种行为不仅架空宅基地资格权审查制度,更形成灰色利益链,造成"真农民无房住,假农民多套房"的畸形现象。
针对此类隐蔽性违规,纪检监察机关启动专项整治行动,构建三位一体监督体系:
在举报渠道方面,开设"直通快办"绿色通道,对涉及公职人员借名建房的信访件实行快速响应机制;
在查办标准上,建立"三必查"原则——资金往来必查、产权归属必查、实际使用人必查;
在处理尺度上,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条款,以及《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违规谋取私利的相关规定,实施严肃处理。
具体处置流程包含三重惩戒:经查实的违规建房,首先对当事人作出党纪政务立案,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同步启动政务问责程序,依据公务员法或事业单位管理条例实施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最终强制执行清退程序,要求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并恢复土地原状,相关费用由违规者自行承担。这种"纪律处分+法律追责+实物清退"的组合拳,彻底打破"违规成本低、查处概率小"的侥幸心理,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此次专项整治的深层意义,在于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闭环。通过扎紧宅基地审批的制度篱笆,斩断权钱交易的灰色链条,既维护了农村土地制度公平性,更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坚定决心,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筑牢廉洁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