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极目新闻报道,4月27日,记者获悉,“邯郸三姐妹给父亲上坟被大伯炸死”一案将于4月28日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据悉,被告人王某东为三姐妹的大伯,因耕地问题与被害人一家长期存在矛盾。2024年12月20日,王某东将装有爆炸装置的绿色编织袋放到其吸污车右后方,驾驶该车行至被害人父亲王聚山坟地附近,将爆炸装置埋于王聚山坟头东南侧地下后驾车返回家中。2025年1月31日,被害人王晶晶、王欢欢、王换娜等人到其父王聚山坟前烧纸时,燃烧的纸钱引爆了王某东预先埋藏在此处的爆炸装置,致其三人当场死亡。3月27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后,被告人提起上诉。
2025年1月31日,河北邯郸的王晶晶、王欢欢、王换娜三姐妹像往年一样,在春节前来到父亲的坟前祭拜。她们点燃纸钱,寄托哀思,却没想到,自己的生命会以如此惨烈的方式终结,她们的大伯王某东早已在坟地埋下爆炸装置,燃烧的火焰瞬间引爆,三姐妹当场殒命。
案件的核心矛盾源于王某东与三姐妹父亲生前长期的土地分配纠纷。即便弟弟去世后,三姐妹仍坚持维护父亲主张,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亲属证言显示,双方曾因琐事发生肢体冲突,王某东妻子甚至被三姐妹之一殴打致轻微伤。这种“代际延续”的仇恨,最终让王某东选择在坟地实施报复——利用祭祖这一最具象征意义的场景,将亲情纽带彻底炸碎。
这是一起令人毛骨悚然的家族惨案,更是一出人性之恶的极端展现。本是血脉相连的亲人,却因耕地纠纷演变成你死我活的仇敌,最终用最残忍的方式夺走三条生命。4月28日,此案二审开庭,被告人王某东一审已被判处死刑,但无论法律如何严惩,都无法挽回逝去的生命,更无法弥合这个家族被仇恨撕裂的伤痕。
根据案情披露,王某东与被害人家因耕地问题长期存在矛盾。在农村,土地纠纷并不罕见,许多家庭甚至几代人为此争执不休。但像王某东这样,精心策划、冷血实施爆炸杀人,实属罕见。他提前埋设爆炸装置,耐心等待三姐妹上坟的时机,显然不是一时冲动,而是蓄谋已久的报复。
更令人唏嘘的是,这场悲剧的导火索,竟是亲兄弟之间的恩怨。王某东和三姐妹的父亲王聚山本是手足,却因土地利益反目成仇,甚至在王聚山去世后,仇恨仍未消散,最终祸及下一代。古人云:“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可现实中,多少亲情在利益面前不堪一击?多少家族因寸土之争走向毁灭?
邯郸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东死刑,认定其“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大”78。判决书特别强调,被告人在庭审中毫无悔意,甚至在死刑宣判后仍坚持上诉47。这种“死不认错”的态度,折射出极端仇恨已完全吞噬人性。
这起案件虽然极端,却折射出农村社会长期存在的深层问题:一是土地纠纷的顽固性,在农村,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家族矛盾的焦点。由于确权不清、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许多纠纷多年无法解决,最终演变成世代仇恨。
二是法治观念的缺失,王某东选择用私刑解决问题,而非通过法律途径,反映出部分农村地区仍存在“以暴制暴”的思维。
三是基层调解的失效,如果矛盾早期能得到有效调解,或许悲剧可以避免。但现实中,许多农村矛盾因调解不力,最终酿成恶性事件。
一审法院判处王某东死刑,符合法律和公众的正义期待。但死刑只能惩罚犯罪者,却无法消除仇恨的根源。三姐妹的母亲失去了女儿,王某东的家人也将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两个家庭彻底破碎。
真正的悲剧在于,这样的仇恨本可以避免。如果当初有人及时调解,如果双方能各退一步,如果法律救济渠道更畅通……或许三姐妹今天还能活着。但现实没有如果,只有血淋淋的教训。
如何避免“同根相煎”的悲剧?一是层政府应加强土地确权和矛盾调解,避免小纠纷演变成大冲突。二是让农民学会用法律而非暴力解决问题。三是村委会、司法所等应主动介入家族矛盾,防止积怨加深。
曹植在《七步诗》中写道:“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可惜,千百年来,人类依然在重复着兄弟相残的悲剧。三姐妹的惨死,再次提醒我们,仇恨只会毁灭一切,而宽容与法治,才是避免悲剧的唯一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