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动漫,大家都知道发源地就是日本。而日本那边为了满足成年人的需求,还推出了许多成年人才可以看的动漫。而可拆卸服饰手办,最早也是日本那边发源过来的。一个日本正版的手办,普遍要卖到上千元。而国内的一些商家也是看到了商机,也是推出了一比一还原的山寨手办。这些山寨手办除了做工会差一点,其他的几乎和原版一样。也正是如此,不少人才会愿意购买价格更便宜的山寨手办。



不过5月6日媒体报道,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团伙制作黄色手办的案件。这一次,大到手办工厂的老板,小到里面的文员都被定义为了犯罪团伙。这一次该团伙的12人,因为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而被判刑。最惨的应该是老板了,被判了四年九个月。运气好的就是缓刑,判一缓一。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该手办的服饰是可以拆卸的。



简单来说,就是手办的衣服可以脱下来。这样的设计,一般来说是为了方便用户自己DIY,去对手办进行换装。特别是那些日版的正品手办,几乎都有服装可拆卸的设计。但这种手办如果卖给了那些未成年人的话,就很容易对那些青少年造成影响。也正是这样,这些手办才会被定义为淫秽物品,不能进行售卖。



这件事情媒体报道之后,我看了下网购平台那些售卖这种类型手办的商家已经大幅度减少了,但是仍旧还有商家进行售卖。在商品介绍里,商家也会告诉大家这手办的服装是可以拆卸的。但是商家会强调这个是成年人收藏艺术品,不对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进行售卖。但也有个问题,就是商家也无法确定下单的是不是成年人,所以最终还是有可能将这种手办卖给未成年人。



但不得不说,这类手办还是有不少市场的。那么真的就因为会对未成人造成影响,就定义为淫秽物品对售卖者进行判刑,这是不是有点太牵强了。还有就是这类手办被定义为淫秽物品的标准又是什么,仅仅是因为衣服可以拆卸吗?要这样的话,许多洋娃娃的衣服实际上也是可以拆卸的。



这件事情也让我想起了那位写《六朝》的小说作家,他也是因为作品被定义为淫秽物品,从而被判刑了十年。二审减刑之后他选择了认罪,接受了法院的判决。但这件事情也是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就是淫秽物品究竟应该怎么定义,量刑的标准又是什么?因为如果只抓住这么一个点,那么生活当中肯定会有许多类似的事情。

就比如这件事情,那款手办真的仅仅是只是因为衣服可拆卸就被定义为淫秽物品吗?那是不是说手办的衣服只要设计的不能拆卸,那么就不会被定义为淫秽物品了。又或者说卖这种手办的商家只要不卖给未成年人,也就不算犯法了。所以说如果能有个标准进行参考的话,那么很多人就不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越过红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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