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

淮南交警在岗在位

早中晚全时段

全市范围全路段

严查涉酒驾车违法行为。

5月3日全市共

查处酒驾15起

其中醉驾4起


01

行动时间

5月1日-5月5日,24小时不间断

02

行动地点

全市主干道、城市道路、村道以及宾馆、饭店、KTV、酒吧、餐饮大排档等场所周边路段。

03

行动措施

每天组织警力有针对性地在上述重点路段设点执勤,以“零容忍”高压严管态势,严打酒驾、醉驾,严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案例曝光

01


姓名:王某银

违法时间:5月3日

违法地点:泰宁大街与香樟大道交叉口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47mg/100ml

02


姓名:吴某奇

违法时间:5月3日

违法地点:寿县寿春镇状元路与明珠大道交叉口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35mg/100ml

03


姓名:朱某军

违法时间:5月3日

违法地点:寿县寿春镇寿春路与滨湖大道交叉口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164mg/100ml

04


姓名:李某君

违法时间:5月3日

违法地点:谢家集区李郢孜镇北梨园新村路段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55mg/100ml

05


姓名:王某春

违法时间:5月3日

违法地点:谢家集区卧龙山路与102省道交叉口路段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36mg/100ml

06


姓名:刘某伟

违法时间:5月3日

违法地点:凤台县城关镇 和谐家园西门南湖大道路段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131mg/100ml

07


姓名:章某

违法时间:5月3日

违法地点:田家庵区林场路物质供应处路段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22mg/100ml

08


姓名:刘某

违法时间:5月3日

违法地点:潘集区煤化工大道电厂生活区路段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22mg/100ml

酒驾!危害重重

酒驾醉驾的危害及处罚

危害:

酒后驾车,因酒精的麻痹作用,驾驶人行动迟缓,反应迟钝,注意力分散,判断能力降低,不能很好地操控车辆,同时,酒后易犯困,此时驾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十二分,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请牢记:

酒驾查缉概率100%!

无证驾驶拘留所“体验卡”随时发放!

每起酒驾事故背后

都是两个家庭的支离破碎!

这个假期,淮南交警

将持续在岗在位、全力护航!

在此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

假期放松要有度

安全红线不能触

祝大家度过

一个愉快、平安的“五一”假期!


来源:淮南交警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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