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
淮南交警在岗在位
早中晚全时段
全市范围全路段
严查涉酒驾车违法行为。
5月3日全市共
查处酒驾15起
其中醉驾4起
01
行动时间
5月1日-5月5日,24小时不间断
02
行动地点
全市主干道、城市道路、村道以及宾馆、饭店、KTV、酒吧、餐饮大排档等场所周边路段。
03
行动措施
每天组织警力有针对性地在上述重点路段设点执勤,以“零容忍”高压严管态势,严打酒驾、醉驾,严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案例曝光
01
姓名:王某银
违法时间:5月3日
违法地点:泰宁大街与香樟大道交叉口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47mg/100ml
02
姓名:吴某奇
违法时间:5月3日
违法地点:寿县寿春镇状元路与明珠大道交叉口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35mg/100ml
03
姓名:朱某军
违法时间:5月3日
违法地点:寿县寿春镇寿春路与滨湖大道交叉口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164mg/100ml
04
姓名:李某君
违法时间:5月3日
违法地点:谢家集区李郢孜镇北梨园新村路段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55mg/100ml
05
姓名:王某春
违法时间:5月3日
违法地点:谢家集区卧龙山路与102省道交叉口路段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36mg/100ml
06
姓名:刘某伟
违法时间:5月3日
违法地点:凤台县城关镇 和谐家园西门南湖大道路段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131mg/100ml
07
姓名:章某
违法时间:5月3日
违法地点:田家庵区林场路物质供应处路段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22mg/100ml
08
姓名:刘某
违法时间:5月3日
违法地点:潘集区煤化工大道电厂生活区路段
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22mg/100ml
酒驾!危害重重
酒驾醉驾的危害及处罚
危害:
酒后驾车,因酒精的麻痹作用,驾驶人行动迟缓,反应迟钝,注意力分散,判断能力降低,不能很好地操控车辆,同时,酒后易犯困,此时驾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十二分,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请牢记:
酒驾查缉概率100%!
无证驾驶拘留所“体验卡”随时发放!
每起酒驾事故背后
都是两个家庭的支离破碎!
这个假期,淮南交警
将持续在岗在位、全力护航!
在此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
假期放松要有度
安全红线不能触
祝大家度过
一个愉快、平安的“五一”假期!
来源:淮南交警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