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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犯罪往往藏匿于复杂的资金往来背后,具有极强的隐蔽性。近日,福建省尤溪县检察院成功立案监督当地首起洗钱案,揭开了犯罪分子试图“洗白”非法所得的面纱。本期《检察故事》就来讲讲这起洗钱案破获的来龙去脉。
本案被告人林某某,1984年出生,福建尤溪人,婚后长期生活在泉州。2015年至2023年期间,她沉迷网络赌博且没有生活来源。在明知自己没有归还能力的情况下,她虚构投资专利项目、经营屯纸生意需要资金等理由,用高达 1.5% ~4%的月利息作诱饵,通过本人、亲戚及朋友口口相传等方式,向17人非法集资,涉案金额高达1.5亿余元。案发后,她声称集资款多被用于网络赌博,部分用于偿还旧债、支付高额利息及个人消费等,但资金去向不明。
尤溪县检察院在审查这起非法集资案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机制,即在办理非法集资等上游犯罪时,同步审查洗钱线索。承办人通过深入分析比对案件证据,并对每一笔交易记录、每一条银行流水抽丝剥茧,最终锁定了被告人林某某“洗钱”线索。
余本兴
尤溪县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
“集资诈骗罪属于洗钱七大类上游犯罪之一,2021年‘自洗钱’入刑后,我们对每一起非法集资案都会深挖洗钱线索。通过反复核对交易记录和银行流水,我们发现林某某疑似通过买卖房产和购买基金方式来‘漂白’赃款。”
发现线索后,尤溪县检察院立刻联动公安、人民银行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通过审查发现,林某某资金链断裂后逃到贵州、长沙等地,被抓获时手机内未发现涉案相关证据,本案大部分非法集资款项去向不明。
余本兴
尤溪县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
“被告人辩称大部分非法资金都是用于网络赌博,但是并未告知赌博钱款的去向。后面通过我们不断释法说理,被告人最终交代部分钱款是用于购买房产。”
尤溪县检察院将该案线索移送后,公安机关通过涉案账户资金网络查控平台,调取房产交易资金流水,结合被告人的供述锁定第三方支付交易数据,查清了被告人林某某将集资诈骗所得中的43万元用于购买泉州房产,并通过该房产办理抵押贷款继续周转资金的关键证据,最终成功破获了当地第一起洗钱案。
检察机关通过立案监督程序,依法督促公安机关对洗钱犯罪立案侦查,是强化法律监督、破解“重上游犯罪、轻洗钱打击”难题的关键举措。
余本兴
尤溪县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
“在本案中,我们发挥立案监督职能,对林某某在泉州的三套房产资金流向进行穿透式审查,锁定洗钱线索。2024年4月30日,我们退回补充侦查并制作了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6月18日,向尤溪县公安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最终促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过持续沟通,尤溪县公安局补充完善了犯罪证据,保障了本案的顺利起诉和审判。”
2025年2月27日,尤溪县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洗钱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零一万元。
余本兴
尤溪县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
“这起案件的打击,不仅是对相关犯罪的有力震慑,更给所有人敲响警钟:任何试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财富,并妄想通过‘洗钱’掩盖罪行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尤溪县检察院、福建新闻广播
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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