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通讯员 郭江平
为扎实开展“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水平,4月25日,濮阳县检察院组织干警走进四川恒牧优品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普法活动。
“姚某系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活动中,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郭江平在座谈会上向企业负责人讲述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企业送上“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大餐”。针对生物工程领域特点,郭江平还重点解读了商业秘密保护相关法律条款,发放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风险提示手册》、知识产权宣传页,帮助企业识别经营中的法律风险。
下一步,濮阳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打击和保护并重,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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