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问题 践行承诺”大型电视问政节目——《作风监督面对面》5月6日开问。济南市地震监测中心、济南市消防救援局、济南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走进《作风监督面对面》演播室就相关问题接受电视问政。


济南广电·天下泉城客户端5月6日讯压力容器是工业生产中的“定时炸弹”,按规定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近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到企业执法检查时发现,实验室存放的压力容器并没有设置相关警示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条例规定。


市应急执法支队李钊表示,该企业的试验区,使用压缩二氧化碳气体,存放有二氧化碳气瓶,企业已辨识出此处有钢瓶爆炸的风险,并编制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属于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未设置“当心爆炸”的警示标志,违反了相关规定,属于涉嫌违法行为。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承认存在气瓶使用不当的问题,并表示立即整改,但同时提出,由于该轻微违法行为尚属首次,希望执法人员不予处罚。

“我们也担心一旦处罚公示记录在案,会影响我们以后的招投标和贷款等一些活动。”企业安全员李先生说。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济南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甄忠表示,短片中企业违反了相关法规,即生产经营单位在有关设施设备上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按照规定,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为全方位规范涉企执法行政行为,全力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山东省经济厅下发了山东省应急管理轻微处罚,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清单。短片当中涉事企业首次且轻微的违法行为,并且之后也会积极整改,按照规定可以免予处罚。

记者:泉欣

编辑: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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