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额法官 贾红玲


犹记得公务员培训临行前,母亲谆谆嘱托,“无论何时,都要记得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记得你从人民群众中来。”

十年前,带着青涩稚气的我迈进人民法院的大门,法徽熠熠,闪耀着正义的光辉;法槌庄重,承载着公平的诉愿。十年间,见证了人间冷暖,在审阅他人人生故事中重塑价值观。手捧群众的嘱托,站在天平两端,考验的正是良知本色。曾有一位法院前辈的话让我铭记至今:“咱们这份工作在法律范围内,怎么做、做到哪一步都是良心活。”

还记得阅毕厚重建设工程卷宗时心中泛起的酣畅,还记得走过乡间小路抵达鉴定现场脸上沾染的尘土,还记得计算借贷利息胸中怀揣的踌躇,还记得参与执转破救企于困的期待。

2022年末,我从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至长春工作。临行前,一起建设工程案件让我尤为难忘。该案涉诉标的虽为30余万元,但双方对于法律关系的认定、工程款的计算均有异议。同时,该案付款次数较多,不同节点所涉利率各异。当时正值疫情暴发,处于居家期间的我,用一周时间计算核对完毕工程款数额。联系原告时,他说:“太感谢了,您嗓音沙哑几乎说不出话,还特意打电话告诉我结果。我给您说个治嗓子的偏方吧。”那一刻,我体会到了作为法院人的职业尊荣感和幸福感。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作为法官当秉常人之心,以常识、常理、常情为指引,用一个个让人信服的判决和执行,践行“如我在诉”“如为我执”的司法理念,文定纷争,行取民心。

来源:长春汽开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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