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你点外卖了吗?”小刘走到我身边来,问了我一句。
小刘问我这话的原因,是因为现在已经到了饭点,公司其他人基本都已经出去吃饭了,办公室留下的人,也基本都打开自己带的饭,或者是点的外卖开始吃了。当然,还有少数几个跟我这样,没出去,也没开始吃的。这些人的状态就不好确定了,可能是外卖还没有送到,也可能是手头有工作在忙,耽误了一会儿。小刘问我,就是想确定我是哪一种。
“是的,外卖已经点了,估计马上要到了。”我听完小刘的话之后回答。
“那你能帮我把这个快递寄一下吗?我已经给快递员打过电话了,他说一会来拿。我现在要去吃饭了,万一他这个点来,我不在的话,就错过了。”说话的同时,小刘把手里的快件递了过来。
对于这样的事情,我自然是不会拒绝的,毕竟大家都是同事,寄快递也是工作需求。并且,这样的事情我之前也干过,因为一些事情需要出去,把快递拜托给别人帮忙寄。现在别人反过来叫我帮忙的时候,肯定是要帮的。再说了,这也不是什么困难的,需要耗精力的事情。
之后,小刘去吃饭了,我的外卖也很快就到了。而快递员,也确实在我没吃几口的时候,来了。后面的事情,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快递员打单,然后我付款,寄件就完成了。
不过,我付款的时候,用了一张12元优惠券。对于快递优惠券这个事情,大家可能也都知道,现在为了方便,很多快递都有了小程序和AAP,并且会经常送各种优惠券。我这次用的12元优惠券,就是我前段时间抢到的。
小刘吃完饭回来的时候,我把快递已经寄走的消息告诉了她,她也立马问我多少钱。
之后,我把付款截图发给了小刘,并且也收到了小刘转给我的钱,但是,她把12元的优惠券金额扣除了。
我收到钱,直接给小刘发了一个消息过去:你转错了,是23,不是11。
小刘回我:你付款截图上,实付金额就是11呀。
我:我用了一个12元的优惠券,你不能把这个钱给忽略了。你自己付款,也是要付23的呀。
小刘:话不能这么说,你付11我就给11,很合理呀。要是给你23的话,那相当于你强制把这个12元的券卖给我了。
这个事情,引起了我和小刘的争吵,最后,我无奈又给快递员打了个电话,让取消寄件。好在快递员还没走远,他第一时间回来,重新处理了一下,把我付的钱和券退了回来,让小刘重新付款了。这次,小刘付了23。
这件事情,后来被其他同事听说了,引起了激烈的讨论。
有人说,小刘在这件事情上做得不对。券是我花时间精力抢来的,并且,让我帮忙寄快递,虽然不费事,但是,好歹也是请我帮忙了。最主要的,之后取消了重新寄,她一样是付了23。与其这么折腾一趟,不如把23直接给我,大家都开心。
也有人说,这件事情是我做得不对。既然券不是花钱买的,而是免费抢的,那就不应该趁着给别人帮忙,用这种手段强制卖给别人套现。最好的做法,是券留着自己用,帮别人寄件的时候,现金支付,大家都没什么好说的。
那么,你们对于这件事情怎么看呢?你们认为,是小刘做得不对,还是我的做法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