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湖北多地发布
2025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荆州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湖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荆州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规定,现就开展荆州市2025年第6次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荆州市2025年第6次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段:2025年5月3日至5月7日(根据气象条件,择机开展)。作业区域:荆州区太湖、纪南、李埠人影作业点。作业工具:BFJQS8-1型地面火箭发射系统。
二、作业影响区内,凡捡到未炸火箭弹应立即上交乡镇武装部或当地派出所,由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收回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留存、拆卸、甩打、火烧,以免发生事故。
三、作业点实施作业前,对作业点周围人员进行清场,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围观。
四、人工影响天气所使用的火箭弹属军工产品,有一定的危险性,若作业中发生意外,要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五、发现、捡拾到未爆弹头不报,擅自处理造成意外事故的,由当事人和监护人自行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造成第三方伤害事故的依法赔偿。
六、荆州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电话:0716-8470055。
公安县
一 、作业时期
5月4日14时至5月5日18时期间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二 、作业区域及影响范围
在夹竹园镇、孟家溪镇、斑竹垱镇3个作业点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三 、作业装备
BL-1A型火箭发射架。
四 、注意事项
1.发射的火箭弹在空中自动播散催化剂后自毁,火箭作业区域2-7公里范围内是落弹区,当听到爆炸声时,应立即隐蔽,不要在外游玩观望,以免发生意外。
2.人工影响天气使用的作业工具,属于火药发射爆炸物品,作业场所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周围30米范围内严禁围观,以防出现意外伤害。禁止以火箭为背景进行照相、摄影等活动,禁止非工作人员以任何理由触碰火箭等作业工具。
3.当发现有未炸弹头或超重弹片时,应立即向公安派出所或当地政府及作业点联系,严禁擅自处理,以免发生事故。因自行处理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4.当发生安全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当地政府或派出所及公安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
公安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
易斌 15827700828
石首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湖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荆州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之规定,现就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段:2025年5月4日12时至5月5日12时。作业区域:横沟市镇人影作业点。作业工具:JTZ-82-42型地面火箭发射系统。
二、作业影响区内,凡捡到未炸火箭弹应立即上交乡镇武装部或当地派出所,由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收回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留存、拆卸、甩打、火烧,以免发生事故。
三、作业点实施作业前,对作业点周围人员进行清场,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围观。
四、人工影响天气所使用的火箭弹属火工产品,有一定的危险性,若作业中发生意外,要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五、发现、捡拾到未爆弹头不报,擅自处理造成意外事故的,由当事人和监护人自行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造成第三方伤害事故的依法赔偿。
六、石首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电话:
0716-7815857、0716-7817390。
黄冈市浠水县
根据今年天气预测情况,结合浠水县旱情实际,浠水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依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湖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要求,将在全县适时进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了保障浠水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顺利开展,特公告如下:
一
作业时间
5月1日-10月30日。
二
作业区域
浠水县全境。
三
作业装备
37mm高炮、BL型火箭发射架。
四
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弹药属于易爆物品,存在一定的故障率,因此,为保证作业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进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作业现场100米范围内不得有围观人员,以免发生弹壳飞溅伤人等意外事故。
(二)在作业区域2-7公里内发现有落地未炸的弹头或超重弹片时,发现人不要擅自处理,应速报当地公安机关或当地政府和浠水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因自行处理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在作业区域内如发生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造成的人员安全事故,当地政府和群众应及时将伤者送医院进行抢救,并报当地公安机关和浠水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浠水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电话:0713-4232332。
恩施州巴东县
经巴东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湖北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及空域飞行管制部门批准,从5月起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将适时组织实施高炮、火箭人工防雹增雨作业。根据《湖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现就2025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5年5月6日至9月30日。在此期间遇有适宜的天气过程,按照规定的作业流程和方法,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站将实施人工防雹增雨作业。
二、作业地点
沿渡河镇茅山岭,官渡口镇黄高、南荒岭,茶店子镇朱砂土、税家、上坪,绿葱坡镇枣子坪、大支坪镇耀英坪、长岭岗,野三关镇玉米塘10个固定作业点,信陵镇狮子包、绿葱坡镇绿葱坡滑雪场2个流动作业点。
三、作业装备
双37高炮、WR-98型火箭炮
四、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使用的作业装备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作业站点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围观,禁止以人影装备为背景进行照相、摄像活动,不得触摸装备。
(二)作业站点半径10公里范围内是落弹区,当听到炮击声时,人畜应立即隐蔽,切勿在露天观看,以免弹片伤人。
(三)若作业影响区内发现弹头与弹身未分离的火箭弹,或爆炸不充分的弹片和哑弹,请及时告知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或当地派出所,以便派专人处理,不要擅自处理,以免造成危害。如捡拾后自行拆卸、藏匿或转卖,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巴东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联系电话:0718-433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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