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老祖宗一直讲啊,“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这话说得没错,在咱心里,孩子那就是心头肉,都盼着他们能过得好。
可这爱也不能没个度啊,要是啥都顺着孩子,最后这爱啊,可能就变味儿了,成了伤害。
现在好多心理学研究都表明了,那些父母对孩子过度宠溺,啥要求都答应的,等孩子长大了,他们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可就差了,责任感也没那么强。
甚至啊,有的孩子还会对父母提过分要求,搞什么“情感勒索”,好好的亲子关系就这么给搞坏了。
下面我就跟您好好唠唠,当孩子跟您提下面这三种要求的时候,您可得好好琢磨琢磨,该拒绝就得拒绝,别最后给自己惹一肚子气。
一、经济支持:不能无节制地给
好多父母啊,都把孩子当成自己的希望,自己活着就是为了孩子。
为了孩子能过得好,啥都舍得给,尤其是钱。
可您想过没有,您要是一直无原则地给孩子钱,您就把孩子本来该有的奋斗劲儿给弄没了。
您看看北京有个心理咨询中心的数据,说60%的啃老族啊,都有“经济依赖型人格”。
为啥会这样呢?
就是因为从小父母就无条件地给钱,孩子习惯了,觉得自己啥都不用干就能有钱花。
就像我认识的李叔,以前是国企的工程师,一个月工资好几万呢。
他儿子毕业后啊,一会儿说要创业,一会儿说要买房,反正就是各种理由找李叔要钱。
李叔心善啊,陆陆续续给了儿子上百万。
您猜怎么着?
三年后,儿子投资失败了,欠了一屁股债。
这孩子啊,不但不反思自己,还怪李叔:“要不是你老说‘别怕,家里有我呢’,我哪敢去借高利贷啊!”
最后没办法,父子俩只能对簿公堂,这亲情啊,就这么没了。
从心理学上来说,经常接受经济援助的孩子,大脑里那个管奖赏的回路就变了。
他们努力工作获得成就的时候,大脑不会有那种兴奋的感觉了,决策能力也变差了。
慢慢地,孩子就养成了一种“习得性无助”的毛病,觉得自己成功都是因为父母帮忙,失败了就是别人不好。
那咱们该怎么办呢?
咱得给孩子划个经济上的界限啊。
比如说,咱们可以和孩子一起订个《家庭财务协议》。
协议里写清楚,在哪些情况下咱们可以给孩子钱,像孩子突然生病了,或者要继续深造读书啥的。
哪些情况咱不能给,比如说给孩子买那些特别贵的奢侈品,或者孩子没个正经计划就创业要钱,这种情况咱就不能答应。
比如说,孩子要是想出去租房子住,咱不能一下子就把房租全给他付了,可以每个月给他付一半的房租。
这样的话,孩子就还得自己承担一半的经济压力,就会慢慢有责任感了。
咱们还可以和孩子定个《赡养承诺书》,让孩子写清楚以后长大了怎么赡养咱们。
这样呢,就不是咱们单方面一直给孩子钱了,而是一种互相的约定,互相都有责任。
二、代际责任:咱不能把自己当免费保姆
现在好多家庭都是“ 421家庭结构”,啥意思呢?
就是四个老人,两个年轻人,一个孩子。
孩子就这一个,那家里的重心就都围着孩子转了。
好多父母呢,孩子一结婚,自己就成了“第三代全职保姆”。
我给您举个例子啊。
王阿姨退休了,本来想着自己能享享清福了,结果儿子生了孩子,她就全职去带孙女了。
每天啊,又是做饭又是打扫卫生的,累得不行。
结果呢,媳妇还老说她带孩子带得不好。
儿子也不向着她,还说:“妈,你反正也没事干,多带几年嘛!”
这王阿姨啊,有一天突发心梗住院了。
她想让子女来照顾她一下,结果子女都说工作太忙了,没人来。
最后没办法,自己只能出院。
您说这王阿姨冤不冤啊?
她付出了一切,到最后却被当成了工具人。
这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是咋回事呢?
这就涉及互惠原则了。
就是说啊,当一个人老是一方面付出,另一方面又不图回报,老是这样单方面付出,那接受付出的人就会觉得这一切都是正常的,都是理所当然的。
就像王阿姨,她就陷入了这种“情感奴隶”的陷阱里了。
德国有个心理学家弗洛姆,他写了本《爱的艺术》,里面就说真正的爱是要保持自己的完整性的,不然就变成了一种寄生关系。
那咱们得想办法改变这个状况啊。
首先呢,咱们可以和子女签个“带娃协议”。
这个协议里写清楚,咱们帮着带娃,但是带娃的时间是有限的,比如说每周最多带三天。
而且啊,责任也要划分清楚,接送孩子这种事儿最好让孩子的父母去干,咱们就负责接送孩子上学放学这类的,教育的责任还是得他们年轻人担着。
这样呢,就不会让咱们无限度地代劳了。
还有啊,咱们得在子女闹家庭矛盾的时候保持中立。
不要让他们觉得咱们就是来给他们解决问题的,咱们可不想当“调解员”或者“背锅侠”。
要是他们有矛盾了,咱们就说“我老了,管不了这些事儿了”,简单明了地把责任推掉。
咱们也得让自己的老年生活过得充实起来。
咱们可以参加老年大学啊,学画画、唱歌、跳舞啥的,或者发展点自己的兴趣爱好。
自己生活过得有意思了,就不会老是盯着孩子了,孩子也能看出来,咱们可不是只能围着他们转的。
三、袒护孩子:溺爱可不是啥好事儿
好多父母啊,打心眼里疼孩子,孩子犯错了,也不愿意说孩子,甚至还帮着孩子掩盖错误。
您以为这是对孩子好啊?
其实这是害了孩子。
这时候啊,咱们就得做个“规则守护者”。
我知道有个地方有个小伙子,因为吸毒被抓起来了。
他妈妈在法庭上都哭了,说:“他小时候犯错啊,我都说‘孩子小不懂事’,没想到他现在会走到这一步啊!”
后来律师一调查,发现这孩子小时候就老犯错。
偷东西的时候,他妈妈就用自己养老金给他把事儿平了;和别人打架了,他爸爸就找关系把事儿压下去。
这孩子就是因为一直被这么袒护着,最后就走上不归路了。
从法律上来说呢,《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7条就规定了,父母得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
要是老是袒护孩子,让孩子的行为没有约束,这本身就是违法的。
从心理学角度看呢,孩子一直被袒护,没有规则意识,他们的大脑就发育不好,特别是前额叶皮层。
这前额叶皮层对孩子控制自己的行为可重要了,发育不好啊,等长大了就容易冲动犯罪。
那咱们该怎么做呢?
咱们得和孩子立个规矩,就像《家庭行为准则》一样。
把这个准则和《违约责任书》一起制定出来,让孩子清楚地知道啥事儿能干,啥事儿不能干。
像赌博啊、家暴啊这些严重违背法律和道德的事儿,肯定是坚决不能做的。
要是孩子犯了点小错,比如说迟到了,或者说话不算数了,咱们可以采取点小惩罚,像扣掉点零花钱啊,或者暂时不让玩游戏啊之类的。
要是犯了比较严重的错,咱们可不能含糊,直接报警或者找相关的机构来处理。
咱们在跟孩子传达底线的时候呢,态度要温和但是也要坚定。
就好比说:“宝宝啊,妈妈(爸爸)是很爱你的,可是妈妈(爸爸)不能看着你把人生给毁了啊。”
爱是需要智慧的,有时候拒绝那也是深情的一种表现。
咱当父母的啊,伟大可不在说能把子女所有想要的都给满足了。
真正的伟大啊,是在孩子刚开始面对人生的时候,能帮他们把那第一粒扣子给扣好喽。
你想啊,如果孩子老是没节制地向咱们索取东西,咱们要是不管不顾就都给了,这可不行。
拒绝他们这种无节制的索取啊,这其实就是在尊重孩子作为一个独立的人的尊严和人格呢。
还有啊,孩子要是事事都依赖咱们,依赖得没个边儿了,咱们得拒绝啊。
为啥呢?这就是在保卫咱们自己晚年能过上幸福日子的权利啊。
咱也得有自己的生活,不能被孩子过度的依赖给困住了。
再有就是,要是孩子做了啥不对的事儿,咱们不能无原则地去袒护。
得让孩子知道,这个社会是有规则的,大家都得遵守,咱们做父母的也不例外啊。
就像《论语》里说的那样:“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啥意思呢?就是自己不想要的,也别施加给别人。
咱们和子女之间相处啊,就得在理性和感性之间找到一个平衡。
只有这样啊,亲情才能在时间的长河里,变得越来越醇厚,越来越香。
父母和孩子呢,才能真真正正地成为彼此人生路上的“守望者”,互相看着、护着、支持着,可别变成了彼此的“枷锁”,让彼此都觉得压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