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开始全面反击,推动国会大肆修法,准备筑就“在明防弹法案”.但“李在明违选案”大局一定,保守派加速缩小李在明“司法围剿圈”。这一局,谁能赢下?

5月3日,首尔高院已经宣布,李在明的违选案重审,定在5月15号举行。这个日期其实非常敏感,因为韩国大选的总统候选人登记日期,是在5月11号截止

而大选日是6月3号,这意味着李在明的违选案重审,是在登记确定之后,但宣判却极大可能在大选日之前。

而首尔高院的政治立场已经很直白了,该院为了防止李在明拒收传票,直接要求辖区内的地方法院,让法警亲自送达传票给李在明,而重审加上上诉,在韩国通常来说,整个审理周期高达6个月。

但那是“通常情况”,李在明的违选案则完全不同。



第一,违选案二审重审是不准确的描述,准确描述是“发回首尔高院重新审理”,不是二审。而韩国大法院在5月1号的,“李在明违选案”的判决书里,写的很明确,是宣判有罪,而这个有罪判决,是对首尔高院具有约束力的。

首尔高院所谓的重审,只是进行量刑定罪。

当然,也有一种例外可能,就是出现了重大的新证据,需要真的进行全面重审,但这几乎不可能,因为李在明的违选案审理,就是一场韩国保守派政治驱动的司法围剿。

而首尔高院,会在什么时候,宣布李在明的违选案结果呢?

如果,量刑又会是什么标准呢?

韩国法律界的进步律师就又在放风,表示“李在明违选案”,根据正常流程,几乎完全不可能在大选前宣判。

按照正常流程,15号开庭后,李在明如果不到庭,那么二次审议将在5-7天后举行。



李在明到时候,如果还不到庭,首尔高院可以进行缺席审判,而在这种情况下,李在明大概率可能获刑10个月以内,缓刑1年,并处以罚金200万到800万韩元的罚款,这个量刑相比一审,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要轻很多。

但这是因为一审是以李在明有前科,所以加重惩罚。

但无论一审,还是二审,最终的刑事指控成立,李在明都会被剥夺大选资格,而这才是关键,而根据韩国法律,刑期超过6个月,罚金超过100万的判罚,李在明可以在20天内提起上诉。

总而言之,从15号开庭,到二次审议最早20号,再到上诉最后日期的6月10号。



李在明似乎,可以在大选之前,避免被剥夺大选资格。

但这些都是通常流程,而李在明的违选案,从头到尾,都是一起“政治司法围剿”。

我们先来看,首尔高院宣布审理日期的效率,有多离谱。



在大法院发回案件后,首尔高院8个小时内,就在院内确定了刑事第七审议庭负责审理,以及陪审团的分配,第一次开庭日期,而通常,这样的流程,需要1-2周,而这样的异常速度,同样也在大法院里,发生过。

从二审上诉到大法院第二审议庭初审,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但从初审到宣判,只用了9天,最离谱的还在于,,大法院明明在上周,表示还要进行1-2次审议,但实际上,这并没有发生,直接二辨结束后,就进行了宣判。

而一般,正常案件会进行3-4次审议庭辩,从上诉到宣判,正常流程一般要3、4个月。

实际上,拖个半年也不算意外,也就是说,一百多天的事情,大法院在“李在明违选案”上,9天就干完了。

拿正常流程去套李在明的违选案审理逻辑,并不合适。



所以,我认为李在明的违选案,首尔高院重审结果,最快在5月16日出炉,也就是当重审一辩后的当周5,最迟则可能是5月23号,而韩国大法院的终审,大概率会在6月1号宣判,这个日期很好预判。

因为进步派不是在清明节审判了尹锡悦么,大法院先是劳动节送了一份礼物给李在明,那么儿童节这个节日再送一份,也就不难预判了,我不知道,韩国大法院会用什么方法规避“20天内的上诉”的条款,但他们是专业人士,会有办法。



而李在明方面,在违选案大法院有罪宣判之后,也迅速动员起来,5月2号,先是推动“修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规“定如果被告人当选总统,则中止对其刑事审判的审判”,同时,又推动“法院组织法”修改,将最高法院大法官人数从目前的14人,增加到30人。

此举,韩国媒体表示,政界传言,如果共民党胜选,将增加16位进步派大法官,从而掌控大法院,并且在该案中,还推动宪法法院权力扩张,要求将法院上诉的权力,也收入宪法法院的权力范围。

所以,共民党在5月2号的一系列法律动议,本身是为李在明当选后,摆脱司法诉讼所做的准备,这些修法因此被称为“在明防弹法案”。

毕竟李在明身上的还有一个涉案金额超过一万亿韩元的,“大长洞腐败案”,这个案件的腐败程度,堪比朴槿惠被罢免的“三星贿赂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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