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河北知名网友“河北报哥”在社交媒体平台举报石家庄鹿泉区“综合行政执法车”没有挂牌上路执法。“河北报哥”称,鹿泉区“未成年“公务车上班。网友调侃:这都还没上“户籍”的公务车上班真的辛苦了!



配图照片显示,一辆车身上有“综合行政执法”字样的车辆,在路上行驶,车上有戴口罩的司机,但是未挂车牌。



举报内容发布后,没想到因“特殊因素”举报内容下架。而后收到平台信息称,“他的账号因「多次侵犯名書/商書/肖像/隐私权」被jin yan七天”。

为此,“河北报哥”很气愤,“举报无牌综合行政执法车上路执法,侵犯了“无牌综合行政执法车”归属单位什么名誉/商誉/肖像/隐私权了呢?该无牌“综合行政执法车”归属单位到底动用了什么力量,可以让网友举报内容轻而易举的下架呢”?

面对举报质疑,相关部门不是回应问题,而是动用特殊力量直接解决“提出问题的人”,简直令人匪夷所思。“综合行政执法车”无牌上路,不仅源于权力“任性”,也是官僚主义作风使然,执法岂能违法。

“河北报哥”还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所有上路行驶的车辆都必须进行登记并悬挂车牌,并且上路行驶的车辆都必须具备相应的行驶证、驾驶证和保险。综合行政执法车辆也不例外。只有在具备了相关证件和保险的情况下,才能合法上路执法”。

“综合行政执法”作为执法机关理应带头守法,虽说属于特殊车辆,但也不可能成为法外之车。作为执法部门,更应该知法守法,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当地交警等相关部门对“综合行政执法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一视同仁依法查处,并敦促涉事公务车辆办理上牌手续,杜绝无牌综合行政执法车上路行驶;另一方面,综合执法人员必须摒弃官僚主义做法,收敛权力的“任性”,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行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车辆如果故意遮挡号牌,其行为人将被一次性扣除9分,并处以200元罚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同时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直到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或补办相应手续。

显然,不管何种车辆无牌上路行驶都是违法行为,那么,“综合行政执法车”又为何能置法律之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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