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降价潮来了,兰州会跟上吗?” 这个问题,恐怕正悬在许多兰州业主的心头,也触动着这座城市关于居住品质和社区治理的敏感神经。一提起兰州的物业服务,很多人的反应几乎是条件反射式的——“咬牙切齿”。这种普遍的负面情绪并非空穴来风,究其根源,往往指向一个简单却又极其普遍的指控:只管收钱,不干实事。


就在前不久,一篇关于兰州计划整治物业乱象的文章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共鸣,评论区的留言堪称一部当代小区“血泪史”,各种匪夷所思的遭遇让人触目惊心。总而言之,部分兰州物业公司的所作所为,其服务水平之低下、管理方式之粗暴,有时确实超乎了人们的想象,甚至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比如,明明收取了停车管理费,却以各种理由不让业主正常停车;为了催缴物业费,不惜采取断水断电的极端手段;每年按时足额缴纳了取暖费,到了寒冬腊月,家里的温度却徘徊在勉强达标的边缘,甚至远低于标准线;更有甚者,将停车位的正常使用权与物业费缴纳强行挂钩,不交物业费,自家买的车位都不让进地下车库……从业主们的描述来看,一些物业公司扮演的角色,似乎不再是提供服务的乙方,反而更像是某种强制性的管理者,用近乎“管教”的方式对待本应是服务对象的业主。

坦白说,兰州针对物业服务的规范和整治,并非首次。过去也曾发文强调,要求物业企业树立专业高效、服务至上的理念,自觉提升服务水平。然而,现实情况往往是,文件张贴公示之后,具体的执行效果却大打折扣。许多小区业主的直观感受是,服务质量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善,各种问题依旧,矛盾依然突出。

在服务提升似乎遥遥无期、屡次整治效果不彰的背景下,一种看似退而求其次、却又颇为现实的想法开始浮现:既然服务标准难以在短期内有效提升,那么,相应地降低物业收费标准,让价格与实际提供的服务价值更加匹配,或许不失为一种缓解矛盾、回应民意的务实之举。

这种想法并非异想天开,放眼全国,类似的操作已有先例,甚至隐隐形成了一股潮流。例如,重庆某小区就因物业服务长期不达标,通过业主与物业的协商,最终将物业费从每月2.8元/平方米大幅下调至1.5元/平方米;广西柳州甚至出现了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后同意暂时免收物业费的情况;合肥某物业公司更是以一种“破釜沉舟”的姿态,不仅无偿垫资数百万元用于小区品质提升,还承诺在必要时可追加投入,试图以此赢回业主的信任。据不完全统计,在上海、武汉、银川、青岛等多个城市,已有超过百个小区成功实现了物业费的下调,降费幅度普遍在20%至35%之间。

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政府也开始扮演“神助攻”的角色。江苏、山东等地出台政策,对长期空置房的物业费直接打5到7折;重庆市更是明确规定了物业费的“天花板”,带电梯的住宅物业费每月最高不超过1.9元/平方米,无电梯住宅则最高不超过1.35元/平方米。这些来自市场自发调节和政府强制干预的信号,共同指向了一个趋势:过去那种物业费只涨不跌、服务水平却原地踏步甚至下滑的局面,正在被打破。

相比之下,兰州也有自己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自2023年11月《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印发以来,明确了普通住宅物业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兰州市发改委也几乎每年都会发布政府定价项目便民手册,对水电暖以及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费设定了基准价格和等级标准。根据服务内容和质量,物业服务被划分为一至四星四个等级,收费标准也随之递增。例如,多层无电梯住宅的月收费标准从一星级的0.4元/平方米到四星级的1.1元/平方米不等;高层带电梯住宅则从一星级的1.2元/平方米到四星级的1.9元/平方米。这个标准相较于一些一线或新一线城市,并不算特别高。同时,对于装修期间的物业费加收、空置房物业费(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按70%收取)等,也都有明确规定。

从纸面上看,兰州的规定似乎相当完善,价格体系也清晰明了。理论上,业主可以根据自己小区物业实际提供的服务水平,对照星级标准来判断收费是否合理。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标准出台之后,许多小区的物业服务现状似乎并未因此发生根本性的改观。“我行我素、毫无改观”——这恐怕是不少业主对政策落地效果的真实评价。服务达不到三星、四星的标准,收费却依然按照高星级来收取,或者干脆无视星级标准,自行定价,这样的情况并不鲜见。空置房按70%收费的规定,本意是在保障物业公司基本运营和小区整体维护的前提下,减轻空置房业主的负担,但在实际执行中,如何界定“连续空置”、如何有效申请折扣,有时也存在争议和操作障碍。

规范物业服务,绝不仅仅是物业公司单方面的事情。它涉及到业主权利的保障、社区治理的效能,甚至关乎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一个良性的机制,应该既能保障物业公司通过提供合格服务获得合法合理的利润,维持其正常运营和发展,同时也要确保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选择权得到充分尊重和有效行使。当现有的规范和监管难以有效约束物业行为时,市场的力量——也就是业主用脚投票或者通过集体协商要求价格调整——就可能成为一种必要的补充。

这股潜在的物业费“降价潮”背后,也折射出整个物业服务行业乃至房地产市场正在发生的深刻变化。过去那种依赖于房价快速上涨、物业费水涨船高就能轻松获利的“黄金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房地产市场正从追求“量”的增长转向注重“质”的提升。在这样的背景下,物业服务作为住房消费链条中的重要一环,其价值日益凸显。以空置房物业费调整为切入口,实际上也反映了政策层面希望引导物业行业提升服务效能、适应市场新变化的意图。一方面,通过降低收费或提高服务透明度来缓解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适应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需要。物业公司必须告别过去那种粗放式的经营模式,转向更加精细化、品质化的发展路径,通过提供真正优质的服务来赢得市场和口碑。同时,降低空置房的持有成本,理论上也有助于激发潜在的购房需求,促进住房销售和市场去库存。

我们必须理解,从业主的角度出发,他们真正在乎的,可能并不仅仅是物业费具体是每月1.8元还是2.5元。让他们感到愤怒和不值的,往往是“质价不符”——付出了与其他城市相当甚至更高的费用,却没有享受到与之匹配的服务。更让他们难以接受的是,物业公司不仅未能尽到服务职责,反而常常摆出管理者的姿态,干涉业主的正常生活。“收了我的钱,却不为我办事,还要处处管着我”,这种感受,是导致业主与物业关系紧张的核心症结。

因此,对于兰州正在进行的物业服务整治行动,如果短期内难以在服务质量上实现跨越式的提升,那么在收费标准上进行适度的、实事求是的调整,使之与当前普遍的服务水平更加匹配,或许是平息业主怨气、重建双方信任关系的一个有效途径。否则,仅仅依靠发文件、喊口号式的整治,恐怕难以触及问题的根本,业主的怨气也难以真正平息。

尤其是在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下,下行的压力正通过各种方式传导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工资增长放缓甚至缩水,消费趋于谨慎,每一笔支出都需要更加精打细算。对于普通家庭而言,花费数百万购置一套房产已是不易,每年还要额外支付数千元乃至更多的物业费,如果换来的却是糟心的服务和无休止的扯皮,这种不公平感自然会愈发强烈。

其实,绝大多数业主并非不愿意缴纳物业费,他们渴望的是物有所值——通过合理的费用支出,换取一个干净整洁、安全有序、设施完好、响应及时的居住环境。他们期盼物业公司能够真正将服务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

如今,全国各地都在大力倡导“好房子”的理念。“好房子”的标准,早已超越了地段、配套等传统硬件指标,越来越多地包含了户型设计、建筑质量、居住健康、社区环境乃至服务体验等软件因素。而优质的物业服务,正是构成“好房子”居住体验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如果物业服务这个短板不能有效补齐,那么“好房子”的建设最终可能沦为一句空谈,硬件再好,软件跟不上,居住的幸福感也会大打折扣。

在经济承压、消费更趋理性的背景下,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或者在服务难以快速提升的情况下适当调整收费标准,使其更加合理,这既是顺应民意的呼声,也符合市场发展的大趋势。现在,球似乎踢到了兰州这边。兰州是否能够敏锐地捕捉到这一信号,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拿出更具魄力和实效的举措,跟上这波可能到来的物业费调整或服务优化浪潮,快速“抄作业”,切实为广大业主减轻负担、提升居住体验?这值得所有关心这座城市的人们拭目以待。


一点思考

您认为兰州物业服务的主要症结究竟在哪里?

仅仅降低物业费能否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除了降价或强制提升服务标准,还需要哪些更深层次的改革来重塑兰州的物业服务生态?

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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