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位乌鲁木齐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我是一名新能源车主,出于响应国家政策和节省成本的原因选择了新能源车型,可是,最近发现并不能节省成本。

我家住在沙依巴克区西山街怡和山庄小区,小区内没有充电站,只在小区门口有一个某充电站,可是这个充电站费用远超商场等地方,超过市场正常价格,一度电价格达到了1.5元,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出手整顿,降低该站充电费用,让电价回归正常价格,方便民众出行”的问题。

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室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6〕985号“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上限价格水平暂定为1.2元每千瓦时,充电服务费执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经营单位可在不超过上限价格水平的前提下进行下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规定。

网友充电时间为高峰用电期,电费0.7元每千瓦时,服务费0.8元每千瓦时,共计1.5元每千瓦时,立新充电站收费并未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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