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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祭祀引发山火、随手丢弃烟头烧毁百亩林地……”泽州法院提醒您:一次疏忽可能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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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田间焚烧秸秆,

烧毁山林被判刑

2021年冬,村民马某在自家田地里焚烧秸秆时,未能控制火势,引发村外岭周围林地失火,过火面积为7.2558公顷,林木损失65510元,造成林木烧毁的重大火灾。法院以失火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责令其五年内对过火公益林地修复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野外用火需遵守《森林防火条例》,严禁违规焚烧。

• 春耕秋收季节是火灾高发区,提倡秸秆还田等环保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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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严惩纵火犯罪,

筑牢防火安全屏障

祁某因家庭纠纷,在民房和易燃物附近纵火焚烧他人财物,致使物品被烧毁、物品上方的煤气管道被熏烤,危害公共安全。法院以放火罪判处祁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理性化解矛盾,勿触法律红线,共筑法治防火墙,莫让怒火成灾祸。

环保提醒


过失引发火灾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民事赔偿双重责任,而放火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每一起火灾的背后,都是生态的创伤与家庭的破碎。泽州法院将持续以司法利剑捍卫绿水青山,也呼吁每位公民成为防火行动的参与者、监督者,让我们共同筑牢安全屏障!

来源 | 泽州法院

编辑|晋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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