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其实吧,高空抛物并不是一个新问题,这几年呢,相关新闻层出不穷,从饮料瓶到烟头,种种新闻。“万物皆可抛”的现实让人不寒而栗。
而这背后往往是“情绪失控”、“吵架”、“孩子调皮”、“老人糊涂”这些看起来解释得可以被理解的理由。
但是,理解归理解,代价却往往是旁观者的命运。你走在路上,头顶一声响,命运就可能被一只锅碗瓢盆重写。
这几天呢,据《羊城晚报》报道:
广东佛山一小区惊现“天降洗衣机”事件,引发网友热议。事情发生在清晨5点到6点之间,小区内一台洗衣机突然从高空坠落,重重地砸在地面上,现场“嘭”的巨响把街坊吓了一跳,所幸无人受伤。
据业主陆先生转述,是邻里之间听见巨大响声后发现洗衣机已经摔得粉碎,现场还散落着一只孤零零的袜子。
事件初步调查显示,涉事者为一对年轻男女,疑因感情纠纷而将洗衣机从楼上扔下,事发后警方已将相关人员和物品带走处理。小区物业回应称,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目前确认系“年轻人的感情纠纷”。
那无论因为什么原因,哪怕对方出轨、家暴、债务缠身,任何人把家电从高空扔下,都是潜在的杀人行为。
这不是情绪发泄,这是在刑事犯罪。
根据《刑法》相关条款,高空抛物情节严重者可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公诉案件。
但这事在胖胖看来吧,情绪永远不能成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理由,今天情绪崩溃可以扔洗衣机,明天我是不是也可以因为加班生气在地铁口推人?一个环境如果默认“情绪失控是可以原谅的”,那它就离混乱不远了。
像我们经常看到,很多本该承担责任的人,在情绪面前都可以被洗白:
老人乱丢垃圾,是“年纪大了不懂”;
小孩高空扔瓶子,是“没家长看着”;
情侣怒扔家电,是“爱得太激烈”……
但真正受影响的是谁?
是你,是我,是走在楼下的人,是本来和这事八竿子打不着的路人。
所以高空抛物是公事,不是私事。
它一旦伤人,是刑事案件,不是小情侣的吵吵闹闹。
像把这种行为归类为“情感问题”,其实是在淡化它的危险性。
试问,如果这不是洗衣机而是煤气罐?如果楼下正好有晨练的老人呢?我们还会把它当作“年轻人的一时冲动”吗?
这背后的逻辑,其实是对私人情绪的无限宽容,对公共责任的无限退让。
对吧?公共空间意味着你不是一个人。
你可以哭、可以吼、可以分手,但你不能砸东西、不能扔重物、不能把风险甩给无辜者。
这是城市生活的基本底线,是我们共同签署的“社会契约”。
当然,这句所谓的“所幸无人受伤”。
这句话在报道里很常见,但有没有想过,它其实是一句危险的“回应”。
它让我们忽略了一件事:公共安全,是靠规则保障的,不是靠运气保佑的。
今天洗衣机没砸到人,明天可能就不是这么幸运。不能因为结果幸运,就对行为轻描淡写。
这类事情最后也不能不了了之,如果不把“潜在杀人行为”当回事,那某一天,它就会真的成为杀人事件。
虽说我们都活在一个压力山大的时代,感情、工作、家庭、房租、生活,每一项都可能让人崩溃。
但再崩溃,你也不能拿别人的命运出气。
公共安全不是靠事后赔偿维持的,而是靠事前教育、设备、规章、处罚等等规则筑牢的。
如果一个人知道自己扔下一台洗衣机,轻则拘留几天、重则赔点钱,那这种事一定还会继续发生。
“人没事”从来不是万幸,而是侥幸。问题不是今天没出事,而是这种事怎么还能发生。对吧?
你崩溃可以,但你不能让别人陪你一起倒霉;
你受伤可以,但你不能拿一台洗衣机去撞别人家的命运。
城市不是你情绪的垃圾桶,楼下也不是你发泄的靶场。
说到底,这事不是感情问题,还是底线问题。
不是爱得多深,而是你对公共规则到底有多无知、对别人的命到底有多不在乎。
一个环境如果容忍情绪可以代替法律,那我们每个人都在等下一台从天而降的洗衣机,轮到谁,全靠命。